绪 论
一、本书的研究现状
本书的研究对象为妖怪小说。在正式研究之前,我们有必要回顾一下从古至今的关于妖怪小说的各种研究状况。由笔者看来,历来对于妖怪小说的研究大致可以分为三类:
第一类,对于妖怪小说作品之分类、整理与结集。这样的工作,古代的学者们已经着手在做了。晋代的干宝就曾经广泛搜集民间流传以及古代典籍(如《五行志》《白泽图》《夏鼎志》等)中录载的各类妖怪、精怪故事,收入其《搜神记》一书中。宋代有模仿《白泽图》而造作的《贯怪图》一书,则专记精怪之事。此外,由李昉等所编的大型类书《太平广记》,亦收录了大量的妖怪、精怪故事。细而论之,则除“妖怪”“精怪”两类之外,如“草木”“龙”“虎”“畜兽”“狐”“蛇”“禽鸟”“水族”等类别之中,也收有大量的妖怪故事。此外,同为李昉诸人所编的另一部类书《太平御览》,在其“妖异部”“兽部”“羽族部”等部类中也引录了一些妖怪小说。此后,如明代冯梦龙《古今谭概》中有“妖异部”,他的《情史》中又有“情妖类”;王世贞《艳异编》中有“妖怪部”,其中所录亦多为妖怪小说;清代葆光子有《物妖传》一书,专门辑录前人小说中的各类妖怪故事;又,《古今图书集成·博物汇·神异典·妖怪部》亦为一妖怪故事之汇合。今世之较为引人注目者,则为上海文艺出版社于1995年出版,由车锡伦、孙叔瀛所编的《中国精怪故事》;湖南文艺出版社于1992年出版的吴康的《中国鬼神精怪》。
第二类,从宗教、民俗文化学的角度来研究妖怪小说者。上海人民出版社于1997年出版,由刘仲宇所著的《中国精怪文化》则无疑为这类中最具代表性的一部专著。在这部书中,第一章便对“精怪”这一概念作出了文化学方面的阐释:“精怪观念,最初发端于原始时代对自然物的拟人化或曰人格化。不过,开始一阶段,它还不具备变幻莫测的特征。待到人们产生了灵魂观念,并将之赋予自然物,它们便具有精神实体的品格,成为神秘世界的基本成员,并且在自然崇拜中固定下来。精怪是一切鬼、神的先导,在神秘世界中,它算得上元老。”在他看来,精怪的概念一开始便是与鬼、神等观念有着紧密联系的。第二章中,他还对精怪与妖怪、妖魔之关系,作了一个初步的论述。在其他章节里,他还论述了“人妖恋”产生的文化、心理上的原因、历史上围绕着精怪所产生的种种争论以及一些国外的精怪文化的状况等问题。在这部书中,虽然某些地方(如妖怪、精怪的关系)的论述显得还不够精详,某些问题(如精怪观念与鬼魂观念的产生孰先孰后)还有可商榷之处,但作为一部开拓性的,全面而系统地论述精怪文化、精怪故事的学术专著,仍然有着相当高的学术价值,对于笔者本篇论文之撰述,亦为一重要之参考。此书之外,还有一些对精怪文化进行研究的论文。如朱迪光的《中国古代人类与精怪的性爱纠葛》(《衡阳师专学报》社会科学版1994年第2期)、《精怪传说——民众意识的积淀》(《衡阳师专学报》社会科学版1995年第4期)。
在综合性的研究之外,还有大量的专门论述某一类妖怪文化的学术专著与论文。比如对于龙文化的研究,其成就甚为可观。在关于“龙”的本质是什么的问题上,有着各式各样的观点。可概括为五种:①龙为外来之物。这种看法认为“龙”之观念乃是由外国传入的,例如章鸿钊先生就认为中国文化中的龙乃是西方文化中的“dragon”约在黄帝时传入中国的。②龙即是恐龙。不少学者认为龙的观念应该是远古先民对于巨大爬行动物恐龙的记忆。由对恐龙的恐惧,产生了崇拜龙的意识。③龙为驱邪之灵物。神话学家黄石先生在其《关于龙的传说》一文中认为,由于龙在民众的眼中有着驱邪迎吉的灵力,遂被奉为神物而备受人们的尊崇。④龙为水神。吴大琨先生在《中国人为什么崇拜龙》一文中指出,由于中国是农业社会,对于雨水有着相当大的依赖性;而龙则是水神,直接左右着农业生产,所以受到了普遍的崇拜。⑤龙为一种图腾。闻一多先生在《伏羲考》一文中提出龙应为华夏民族的远古图腾。龙的原型是一种大蛇,而蛇乃是远古时代华夏民族中某一个主要氏族的图腾。随着这一氏族逐渐与其他各氏族的合并,其图腾大蛇也取得了其他各氏族图腾的一些特征,成为我们今天所见到的龙的模样。另外的关于龙研究的专著、论文,还有徐华铛《中国的龙》,刘志雄、杨静容《龙与中国文化》,何星亮《龙族的图腾》,王东《中国龙的新发现:中华神龙论》;何金松《龙的秘密》,徐佩英、张智琼《漫谈中国龙文化》,武文《龙神·龙人·龙文化》,何星亮《中国龙文化的特征》。
第三类,从文学的角度,对妖怪小说的作品进行研究的各类小说史、论著、论文等。如李剑国《唐前志怪小说史》、程毅中《唐代小说史》、林辰《神怪小说史》、吴志达《中国文言小说史》、侯忠义《汉魏六朝小说史》与《隋唐五代小说史》、王国良《魏晋南北朝志怪小说研究》与《唐人小说叙录》、刘开荣《唐人小说研究》等,对于妖怪小说均有着或多或少的论述。此外,就是对妖怪小说进行专题研究之论著、论文。这一方面,以台湾、香港所出学术成果较多。还有则是对具体的妖怪小说作品进行专题研究者。其着眼点则为各类妖怪小说之故事文本,它的题材、内容、艺术特征,等等。
上述三类,皆是我国对于妖怪小说的研究成果。其实,妖怪、精怪故事,不单长期盛行于我国,在日本兴盛状况也毫不逊色。在日本各地长期流传的各式各样的妖怪传说,与中国妖怪小说中所记叙的各种魅害人的精怪,在特性上是非常相似的。比如“獺”乃一种出没在青森县一带的妖怪,专门在水边拽人的腿,能够变化成小孩、美女,用花言巧语欺骗人。又如“朱(しゅ)の盤(ぱん)”为福岛县一带的妖怪。它脸盘很大,呈赤红色发如针状,嘴角裂至耳部,面目狰狞,品行优雅,但刹那间又可能变得十分恐怖;还能够变化成人们正在谈论的妖怪的形象出现在人们面前,令人胆战心惊。还比如“豆腐小僧”是来自于鹿耳岛县的妖怪,其外形为头戴斗笠的小和尚,手中捧着盛着豆腐的盆,非常友善地劝过路的人们吃它的豆腐,一旦人们吃了,身体内就会长满霉菌,所以一定要警惕。此类妖怪,则当与中国古代志怪小说中那些惑害人的精怪同属一类。因此,日本的这种“妖怪”之意识,应该是受到了中国的妖怪观念、文化的影响的。
在日本对于妖怪之文化、文学的研究,其成就也甚为斐然。“妖怪学”在日本可称为一门“显学”。“妖怪学”这个名称最先是被誉为“妖怪博士”的哲学家井上园了先生提出来的。他于1886年创立了“不思议研究会”,次年便刊行了其《妖怪玄谈》。1891年,妖怪研究会成立,随后井上园了又出版了他的《妖怪学讲义》《妖怪学全集》,从理学、医学、哲学、宗教、心理学、教育学等方面,系统地讨论了妖怪的产生、涵义以及其各种各样的表现。妖怪之学从此在日本流行起来。1923年,江马务出版了他的《日本妖怪变化史》,从历史学的角度,探讨了在古人心目中,“幻化物”与妖怪观念形成之关系。1936年,柳田国男发表了他的《妖怪谈义》,在其中,他认为妖怪和幽灵是有区别的,妖怪是神灵沦落到了凡间,而幽灵则是人的阴魂。之后,1964年,井之口章次发表了论文《妖怪和信仰》,1966年樱井德太郎出版了其《民间信仰》一书。妖怪文化、文学在日本之昌盛,固然与其“国家神道”之泛神观念相关,但中国妖怪观念之移入、国民之普遍喜好,也是其不可或缺的条件。
二、选题之原因、目的
上文所述之各类研究,不论是国内国外的,也不论是从文化学的角度,还是从文学的角度,从总体上说,皆具有相当大的学术价值,因而也是本论文撰写的理论、文献方面的重要参考对象。它们的出现,说明到目前为止,国内外学者对于妖怪文化、文学的研究,已经达到了一个可观的高度。当然,综而论之,这些研究仍然显得比较零散、片面。从文化学的角度看,到目前为止,国内全面、系统地对于精怪、妖怪文化进行专题研究的学术专著只有刘仲宇的《中国精怪文化》这样一部,但对于妖怪与精怪的关系、妖怪与变化的结合也论述得不甚详尽,有些问题也还有再商榷的余地。其他的专著、论文则多偏重于对于某一类妖怪的文化现象进行研究。
就文学的角度而言,在当前的学术界,我们已经有了许多的专题小说史。依时代划分,则有王枝忠的《汉魏六朝小说史》、侯忠义的《隋唐五代小说史》、萧相恺的《宋元小说史》、张俊的《清代小说史》等;就体式划分,则有苗壮的《笔记小说史》、薛洪勣的《传奇小说史》、萧欣桥的《话本小说史》等;就题材划分,则有陈熙中的《历史小说史》、林辰的《神怪小说史》、欧阳建的《中国神怪小说通史》、向楷的《世情小说史》等。此外,对于神仙小说、鬼神志怪等各种类型的小说,学术界也有着一大批的研究成果。然而,对于神怪小说的一个重要类型——妖怪小说,人们还缺乏必要的关注。其实,妖怪故事本是中国传统小说中极重要的一种类型。从唐代传奇《任氏传》中的狐妖任氏、《柳毅传》中的龙女,一直到《西游记》中的孙悟空、牛魔王,《聊斋志异》中的青凤、娇娜,我们可以在传统文学中找到大量引人注目的妖怪形象。然而迄今为止,还没有出现一部通论性质的《妖怪小说史》。在多数情况下,学者们仍习惯于只是在一些小说史专著中拿一部分章节来论述妖怪小说作品。另外,虽然有一些学位论文及单篇论文对于妖怪小说进行了较为深入的专题研究,但这些研究(如陈昭吟《唐代小说中龙故事类型的研究》、周文玲《枙太平广记枛所引唐代四大动物妖怪故事研究》等)仍然只偏重于某一类或某几类妖怪的故事,它们仍然未能注意到妖怪与精怪、变化等观念的关系及妖怪小说之产生、发展、变化这些问题,因此也就不能更为系统、全面地认识妖怪小说的性质与发展。因此,笔者认为,探讨“妖怪”之概念发展的情况,并对妖怪小说进行系统、深入的研究,也就显得甚为必要了。
较之刘仲宇先生从宗教、民俗文化学出发来讨论精怪的《中国精怪文化》,笔者之本书,则更侧重于对妖怪小说作品通盘、深入的研究。另外,本书还对妖怪与精怪、变化的关系,妖怪小说在自先秦至五代的各个时代的形态、特征以及逐步之变化作出比较彻底而详细的论述。对于这些问题,目前学术界的关注仍然是不多见的。这就为笔者在这方面的专题研究留下了足够的空间。因此,笔者选定了先秦至唐的妖怪小说作为研究的课题,希望在相关的小说史研究领域内,本书能够成为一个初步的、有创新意义的学术成果。
鉴于此,本书的目的,即在于对“妖怪”这一概念在传统历史文化中的发展,它与“精怪”概念之区别与混合,与“变化”观念之结合,作出比较明白、富于创新性的说明与阐析,并在此理论基础之上,对先秦至唐代妖怪小说作品的题材、内容及其艺术特征,进行比较全面而深入的分析。由此而对妖怪小说故事题材之变化(由史书《五行志》中的以妖异预兆性故事为主,逐渐转化为以各类志怪、传奇小说中形式各异、变化万端的精怪故事为主,且精怪之人性不断加强),艺术水平之进步、提高(篇幅渐长,文辞更为丰富、具有文学性,故事情节更为曲折诱人)及与其他各类文化现象、小说作品的关系得到一个较为清晰、独到的认识,进而对国人传统的神怪思维之种种特征与规律作一些合乎理性的探讨。如上文的论述,在目前的学术界,对于妖怪小说还没有一部专题的、系统的研究专著;人们对于“妖怪”的涵义、性质的认识还并不充分、深入。笔者希望本书能对于这些空缺起到一些弥补的作用,对于相近领域之各种研究(如关于妖怪文化、文学的研究),也能起到一个抛砖引玉、推波助澜的作用。
笔者的初衷,是想写出一部贯通中国古代史的《妖怪小说研究》,但由于学识不丰、才力有限,再加上时间仓促,对于相关文献、材料之搜集、整理、消化均嫌不足,因此,实有难以克成之憾。鉴于此,笔者只有缩小研究范围,尽自己的能力,就所能搜集到的材料以及自己熟悉的相关知识写出《先秦至唐五代妖怪小说研究》。当然,以后笔者当在进一步的学习和研究的基础之上,作出一部更为全面和深入的《妖怪小说研究》。
三、对于研究对象——妖怪小说范围的之界定
我们都知道,“妖怪”是传统社会中的一种重要的文化现象,“妖怪小说”也是以这样一种文化现象为题材而单列出的一种小说。那么,对于“妖怪小说”与传统小说史研究中的一种重要概念——志怪小说的关系应当如何界定呢?我们都知道,小说研究中的所谓“志怪小说”所记者,主要是关于神、鬼、仙、怪、佛等灵异事物的故事,因此,志怪小说其实应是神仙小说、鬼神小说、佛教小说,还有妖怪小说的合称。据此而言,妖怪小说应当是包含在志怪小说之中的,是它重要的一种类型。但是,笔者同时也注意到,“妖怪小说”中也包含了一类记载妖祥、预兆故事的妖兆类条文。这一类条文,则有很大一部分是录载于传统的史书《五行志》以及诸子之书中的,按理不应当归于志怪小说一类。照笔者看来,对这一类条文,我们可以称之为“文化类”的妖怪小说,因为它们虽然没有多少故事性,但却也符合传统目录学家、历史学家们眼中“小说”的那种“丛残小语”“街谈巷语”的特征;另外,这些记载乃是我们对妖怪文化以及其他各类妖怪小说进行理解、研究的一个不可或缺的参照。因此,我们亦将这一类作品纳入研究视野之中。与之相应的,对于那些以载录妖魅故事为主的小说,我们则可以归之为“小说类”的妖怪小说。这类小说的故事性、文学性自然要明显得多。故此,对于“文化类”的妖怪小说,笔者即主要在论述妖怪的观念、文化特征时予以谈及;对于“小说类”妖怪小说,则更要列出专门章节,按照一般小说史的写法对其具体的作品作文学方面的研究。
鉴于以上论述,笔者认为,由于“妖怪”一词在先秦两汉、六朝以及唐代均有着不同的含义,因此,对于妖怪小说的界定,亦应视不同的时代而作出具体的判断。由此,本文的研究对象——妖怪小说,在先秦两汉的时代,则主要应为《汉书·五行志》以及《后汉书·五行志》之类记录妖祥灾变之事的条文,还有如《琐语》之类的“卜梦妖怪相书”,即所谓的“文化类”妖怪小说。另外,为了说明“妖怪”一词之涵义在后世与“精怪”之混合,对于此时记载了精怪之事的条文,笔者也会略为提及。在魏晋南北朝时期以及唐代,随着“妖怪”之涵义向“精怪”靠拢,研究的主要对象也即由“文化类”妖怪小说逐渐转化为各类志怪、传奇小说中的那些内容庞杂、多姿多彩的妖怪、精怪故事,即所谓的“小说类”妖怪小说。具体而言,在六朝时代,笔者之主要研究对象,则为各类志怪小说的那些精怪、妖怪之故事。如《博物志》《拾遗记》《搜神记》《搜神后记》《异苑》《幽明录》《述异记》中所记载的诸类狐妖、虎妖、犬妖、蛇妖及草木、器物精怪的故事;当然,由于“妖兆性”仍为此时妖怪的一大特性,因此,对于此一时期的“文化类”妖怪小说,如史书《五行志》以及其他各类志怪中所载的妖祥、灾异类故事,本文也会给予适当的论述。到了唐及五代,笔者会更加关注如《纪闻》《广异记》《博异志》《玄怪录》《续玄怪录》《纂异记》《酉阳杂俎》《传奇》《任氏传》《柳毅传》《东阳夜怪录》《三水小牍》《稽神录》等各类志怪传奇小说中所收载的那些更为丰富多彩的狐妖、虎妖、猿妖、龙妖、犬妖、蛇妖以及草木器物之妖等“小说类”妖怪小说。由于此时“妖兆性”已成为妖怪之一类次要的特性,因此,对于《五行志》《祥异集验》《妖怪录》等专记妖祥灾异之“文化类”妖怪小说,笔者则只会在论述妖怪观念及文化特征时略为提及,不再详述了。
四、本书之研究方法
本书的研究方法,即是以原始的文献典籍,如小说作品原著、历代的经史文集为立论之基础,以相关的文化学方面的学术著作、学术论文为阐析作品之理论支点。将两者结合进行研究,以期作出一部论据充分、有一定理论水平而又观点新颖的学术专著。具体而言,以文献典籍为基础,即是让本书的所有观点、论证都建立在一个扎实的文献材料的基础之上。譬如笔者对于“妖怪”与“精怪”的区分与融合的论述,对于“妖怪”与变化的结合,对于妖怪小说由低级到高级不断发展的状况,都将在广泛的阅读之后,为之提供大量的原始文献资料作为例证。而这些材料的来源,则为历代的史书,各种类书、丛书,如《太平广记》《太平御览》《类说》《说郛》《五朝小说大观》《笔记小说大观》乃至今人校注的各类单行本小说如汪绍楹校《搜神记》、齐治平校注《拾遗记》、程毅中点校《玄怪录·续玄怪录》等原著典籍。
其次,即是以文化学方面的学术专著作为论述的理论支点。文献典籍为本文提供的是大量的材料上的基础,而要从这些材料出发,从材料中提取一些普遍性的、规律性的结论,我们就必须借助于相关的理论专著了。刘仲宇先生的《中国精怪文化》即从宗教、民俗文化的角度,对“精怪”和“妖怪”的文化本质作出了深刻的阐释。在他看来,“精怪”与所谓的“鬼”“神”有着相同的本源,正是在这样一个文化学认知的基础上,笔者认识到了“精怪”与“妖怪”的区别以及他们在后世逐渐融合的过程。顾颉刚先生的《秦汉的方士与儒生》以及葛兆光先生的《中国思想史》则使笔者对于先秦至唐代的社会文化背景、人们的思想状态有了一个比较全面而深入的认识。其余各种对于妖怪文化加以分析的专著、论文,也是笔者在撰写此书时的一类重要的参考。笔者认为,在这样的一个文化学基础上,对于不同时代妖怪小说的具体分析才会更为合适、深刻。
此外,本书还要运用归类、比较的研究方法。归类的方法,即是将一些有着共同性质的现象归纳在一起,以便于本文进行总结性的论述。比如,对于妖怪,笔者就会将之归纳为属于五行学说指导的妖兆性质的妖怪和与已与精怪相融合的妖怪两大类。在后一类妖怪中,笔者又会将之分为狐妖、虎妖、龙妖、猿妖、犬妖等不同种类来加以具体分析。所谓比较的方法,其实是与归类法相辅相成的。在对小说作品进行归类之后,笔者就会对那些有着不同性质、不同时代的作品作各方面的比较研究,从中总结出内容、艺术手法的相异之处,且由此来考察妖怪小说在不同时代的发展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