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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登县志
1.28.4 编后记

编后记

2004年4月下旬,甘肃省地方志编委会召开了全省地方志工作会议,全面安排了二轮修志工作,并下发了《关于甘肃省二轮修志编纂方案》。永登县地方志办公室按照省地方志工作会议精神,于5月中旬制定《永登县第二轮地方志编纂方案》,上报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及时批准并调整了永登县地方志编纂领导小组,以加强对编纂工作的领导。6月初,县地方志办公室根据《方案》要求拟编出《永登县志(1991—2006)篇目》;6月中旬,县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征集永登县志(1991—2006)资料的通知》及篇目,要求全县相关单位、部门和乡镇提供资料。同时,县志办公室组织编辑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并根据续志篇目和各自的特长,进行了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从2004年7月份开始,编辑人员分头协调、指导、催促、收集资料,至2005年6月底,各相关部门、单位、乡镇的资料征集齐备,各编辑的初编工作也基本完成,陆续交付主编进行统稿。在统稿过程中,对一些单位、部门、乡镇的资料又进行了补充、核实,直到2006年9月,基本完成了初审稿。10月底,县政府下发了《关于永登县志(1991—2006)初审的有关规定》,并将各相关单位、部门及乡镇的初审清样一并下发,要求组织初审。

2007年3月,初审意见稿全部收回,再由主编进行了增、删、修订,10月份完成了复审送审稿,并分送到相关部门、领导、专业人员的手中进行复审。12月14日,县人民政府召开了《永登县志(1991—2006)》复审会议,全县各有关单位、部门复审人员都参加了会议。会上对《永登县志(1991—2006)》稿从照片资料、体例设置、资料利用、文字规范等多方面提出了不少的意见和建议。会议以后,主编对提出的问题进行审核梳理后着手反复修改完善,并将各个篇目进行了审校,至2008年6月下旬,完成终审送审稿并呈报兰州市地方志编委会终审。2009年4月15日,兰州市地方志编委会发出《关于组织终审永登县志(1991—2006)的通知》,终审委员进行审稿,2009年12月29日,兰州市志编委会组织终审通过,2010年2月10日经终审修改后,最终定稿。

在本书编纂中,主编火泽东承编了第一篇、第二篇、第三篇、第六篇,同时组织并协调了整个修志中方方面面的工作。副主编张永吉承编了第四篇1—4章、第五篇、第八篇、第九篇的相关内容;吕升萍承编了大事记、第十二篇、第十三篇、第十五篇;王美英承编了第七篇、第九篇、第十一篇,收集整理了第六篇的资料工作。张永萍承编了第十篇、第十四篇、第十七篇、第十八篇;主编苏裕民承编了第二篇中的民俗、第十六篇、第四篇中的第五章,以及本志的凡例、篇目设计、前志述略、概述、索引、附录、正误表等。同时担任全志的总纂,三审后的修改、统稿工作。赵小东承担了本志的打字工作;谢生军、柳生昆在后期工作中作了一些县志相关补充资料的征集工作。

《永登县志(1991—2006)》是全县各部门、单位的相关人员搜集提供资料,县志办的全体工作人员进行编辑总纂,又严格进行“三审”定稿,终审人员在把关审修中付出了心血。这部志书是集体智慧的结晶,大家共同努力的结果。在编修工作中,自始至终,县委、县政府十分重视,省、市地方志办的领导也给予了强有力的支持与指导。出版印刷部门认真负责,耐心细致,共同保证了这部志书的质量,在此谨致谢忱!

中共永登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刘学强

永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毛自亮

2011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