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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登县志
1.28.2.3 第三节 副高级职称人员

第三节 副高级职称人员

副高级职称人员中不包括在副县(团)级干部中具有副高职称人员。县内副高级职称人员包括本籍,客籍人员,共录182人;在外地工作的本籍副高级职称人员1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