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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登县志
1.28.1.1 第一节 人物传略

第一节 人物传略

石占邦(1930.12—1989.11.20),永登县中川镇平岘村石家嘴社人。1954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49年从红城完小以第一名的成绩毕业,不久担任平岘初校的教员。1951年3月,被群众推选担任西槽乡副乡长。1952年1月后,先后担任西槽乡文书、县人委民政科员、副科长、团支部组织委员、团支部书记、团机关总支书记、军体委员等职务。曾两次赴西安参加中共中央政法干校西北分校民政班学习。1958年后,先后担任永登县高岑乡乡长、红旗人民公社管委会主任、城关公社党委书记、西槽公社主任、通远公社党委书记、革委会副主任、县农业站革命领导小组组长、星火公社革委会主任、秦川公社党委书记、革委会主任、兰州市引大入秦指挥部党委委员、第二团团长等职务。1978年4月,担任中共永登县委委员、常委、县革委会委员、副主任职务。1981年1月后,担任县委委员、常委、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等职。他还是永登县第九届、十届、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989年11月20日在县人大副主任岗位上病逝,享年59岁。石占邦一生工作勤奋、稳妥、务实,深受群众爱戴。

董茂林(1927.11—1991.12),永登县秦川镇尹家庄村人。1951年6月参加工作,1954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先后在永登县古山区、城关区、永登县委组织部等单位工作。1957年始,先后担任中共永登县树屏、通远、七山公社党委书记、中共兰州市红古区委常委、副区长,中共永登县委常委、副县长,武威地区林业学校党委书记、校长,武威地区森林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武威地区农村工作部副部长、部长等职。1984年退居二线。

董茂林为人正直廉洁,严于律己,宽以待人,作风民主,平易近人,在不同的岗位上,40年如一日,怀着对党、对人民的一腔忠诚,踏踏实实勤奋工作。20世纪60年代初的三年困难时期,他一方面带领干部群众克服困难,生产自救,另一方面冒着极左路线杠棍子的危险,反对虚报浮夸,向党和政府讲真话,反映实际情况,使社员群众及时得到救济。在武威地区森林管理局工作期间,经常深入林区,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技术人员及各方面的意见,制定了一系列经营管理方案和措施;加强防护林防火与病虫害防治工作。他还注重科研和苗圃建设,使祁连山水源林逐步走上了科学营林的轨道,尤其是封山育林效果显著,原来遭破坏的残林迹地,经过封育后生机盎然,初步形成了草、灌、乔相结合的森林生态环境。

朱满朝(1908.10—1993.1),生于永登县中堡镇何家营村。幼年丧父后给地主放牛放羊当长工。1926年8月[1],被马步青部队抓去当兵。1936年红西路军失败,被俘人员被马步青组成“红俘三团”,驻在永登境内修甘新公路。朱满朝任该团某连连副。后在八路军驻兰办事处的交涉下,国民党政府同意将这批被俘红军送往延安,朱满朝被派护送。约1937年9月,他毅然投身革命,于甘肃岷州加入中国工农红军。1938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先后任115师686团、6团战士、班长、副排长、排长、副连长、连长、副营长、营长等职。先后参加过著名的平型关、孟良崮战役、淮海战役、渡江战役,1941年2月,他在鲁中负伤住院治疗。1942年3月,在山东党校学习。1943年3月,先后任鲁中后勤材料厂厂长,1947年2月,他受党的委派到南京高干团学习深造,并随部队参加解放全国的战斗。

新中国成立后,先后在西北军区气象处、干部整编大队担任团职大队长职务。1952年8月转业地方工作,任宁夏永宁县公安局局长。1954年7月任宁夏吴忠河东自治州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长。1958年离休。离休后先后担任宁夏吴忠县委常委、人民代表、人大常委会委员、政协常委等职。

朱满朝一向以党的事业为重,工作实事求是,一丝不苟。一生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一贯顾全大局,坚持原则,模范地遵守党的纪律,他谦虚谨慎,联系群众,艰苦朴素,廉洁奉公,表里如一,平易近人,始终保持了一个革命战士应有的本色。

石国伟(1971.3—1996.3),永登县金嘴兰草村农民。小学文化程度。生前在永登县工人俱乐部舞厅打工。1996年3月5日,为抢救落水学生不幸牺牲,被追认为革命烈士。

1996年3月5日中午,永登县龙泉中学初三三班女学生刘世菊在放学途中经过费家湾大桥时,不慎落入桥下3米多深的水中,正在此时,前往龙泉费家湾村探亲访友的石国伟临危不惧,不加思索地纵身跳入桥下冰凉刺骨的深水中,竭尽全力抢救已昏迷的刘世菊同学,经过近20分钟的生死搏斗,终于将刘世菊同学举出水面。刘世菊得救了,石国伟却因耗尽体力而沉入水中,用自己年仅24岁的生命谱写了一曲感人的青春之歌。

肖占苍(1924.1—1997.8.13),甘肃省环县环城人。1944年7月参加革命工作,1945年11月11日加入中国共产党。1984年6月离职休养,享受副地级待遇。后因病医治无效,于1997年8月13日在兰州逝世,终年73岁。

肖占苍从参加革命到1947年12月,先后在陕甘宁边区银行西华池(合水)办事处、镇原县(孟坝)办事处、曲子县办事处工作。1948年1月至1949年4月,先后在西北贸易公司环县支公司、合水太百贸易公司、陇东分公司工作。1949年4月任中国人民银行陇东办事处、平凉办事处业务股长,1949年9月任中国人民银行庆阳专区办事处副主任。1952年9月至1953年3月,任中国人民银行西峰镇中心支行副行长、行长。1953年3月至1955年9月,任中国人民银行庆阳专区督导处主任。1955年9月至1960年7月,任兰州市统计局局长。1960年7月至1969年12月,任中共永登县委副书记、永登县县长。1969年12月至1973年8月,先后任永登县革命委员会副主任、中共永登县委副书记。1973年8月至1975年4月,任兰州市第一轻工业局局长、核心小组组长。1975年4月至1980年11月,任兰州市计划委员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1980年11月至1983年9月,任市计委顾问。

肖占苍是抗战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同志、老党员。在40多年的革命生涯中,始终保持了兢兢业业、勤勤恳恳、忠心耿耿的革命本色。他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胸襟坦荡,光明磊落,严于律己,廉洁奉公,刚正不阿,公道正派,团结同志,为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事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马 龙(1975.11—1999.1),甘肃省陇西县人,共青团员,中技工。1994年9月参加工作,系西北铁合金厂第三冶炼厂钳工。1999年1月29日,在自发参加抢救该厂第三冶炼厂青年职工石金龙、雷俊明、甘华成的行动中,献出了他年仅23岁的宝贵生命,2000年8月被追认为革命烈士。

费智毅(1961.3—1999.7),河桥镇马军村人。高级工程师。1981年9月从重庆石油学校钻井专业毕业后,分配到玉门石油管理局工作,198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玉门石油管理局钻井处32639钻井队实习员,钻井处、吐哈钻井指挥部技术副科长、钻井指挥部副处长、副指挥、生产调度处处长等职。1995年10月,任玉门石油管理局副总工程师兼调度处处长,1996年10月任玉门石油管理局副总工程师兼勘探部经理,1997年9月任玉门石油管理局副局长。1999年7月6日因交通事故不幸去世。

费智毅在工作中注重多学科综合研究,对过去的生产方式和开发技术调查论证,进行多方案优选,改革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和工作制度,所领导的工作均能实现较大进展。他撰写的《吐哈油田三项钻井技术研究及应用》,获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科技进步一等奖;《钻井配套技术在温米油田产能建设中的应用》,获吐哈勘探开发指挥部科技进步一等奖;《中长筒职蕊技术在吐哈油田开发资料井中的推广应用》,获吐哈勘探开发指挥部科技进步二等奖,并荣获“甘肃省优秀大中专毕业生”称号。

他从基层到机关,从一名技术骨干成长为一名领导干部,对油田、对油田职工有着深厚的感情,每到一处都与职工群众打成一片,深深地根植于职工群众之中。作为一名年轻领导干部,他时时处处严格要求自己,用党章、准则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勤政廉洁,秉公办事,要求群众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群众不做的坚决不做;他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掌握生产工作情况,了解职工冷暖疾苦,办事情、想问题总是从国家企业和职工的利益出发,在尽心尽力搞好生产、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下,想方设法为职工把好事办实,把实事办好,深受各级组织的信任和广大职工的好评。曾获得玉门石油管理局“十大公仆”和“有突出贡献专家”称号,多次获得局处级“劳动模范”、“优秀共产党员”、“吐哈会战标兵”等称号。

赵鹏翥(1931.6.21—2000.6),满族,出生于北京市西城区。青少年时曾先后就读于北京西城扶轮小学、平民中学、北京市立第三中学。1948年10月,加入民主青年联盟。1949年4月,考入华北大学一部,同年8月,被分配到西北参加革命工作,担任甘肃省军区军政学校区队长,从此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历任兰州市警备司令部工作员、甘肃军区警卫团一营书记、甘肃军区警卫营见习参谋、甘肃军区独立营参谋、公安军内卫六十九团军训参谋、甘肃省公安内卫一团作训参谋等职。1958年被下放到兰州市安宁区安宁公社河湾大队劳动。1963年被分配到税务部门,先后任兰州市税务局红古分局秘书股干部、永登县税务局中堡税务所、连城税务所稽征员、永登县财税局收入股干部、政办股秘书、利润监交股负责人、监察股股长等职。1971年,参加永登县委工作组,先后在红城、古山公社搞路线教育。1983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组织。1984年,当选为永登县政协常委,后兼任文史资料委员会主任。1985年,任永登县委党史办副主任,1988年任永登县地方史志办主任,1996年离休,享受县级待遇。

赵鹏翥在地方税务部门工作期间,研究中国税收史,在专业刊物发表大量理论文章。1980年,曾参加中央财政部陕甘宁革命根据地工商税收史料编写组工作,合编出版《陕甘宁革命根据地工商税收史料选编》共10卷。他任永登县委党史办、县地方史志办主任后,倾心钻研地方党史、史志资料,先后发表了百余篇文章。先后参与和编辑出版《甘肃省永登县地名资料汇编》、《永登文史资料》1~2辑、《永登历史概况介绍》;著有《昔日平番今永登》、《连城鲁土司》;与人主编《永登县志》等。曾获“甘肃省修志先进个人”、“省政协各级委员先进个人”、“市党史工作先进个人”、“兰州市劳动模范”、永登县“十佳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在学术研究上,曾获“兰州市第三次社会科学成果最高奖二等奖”、“甘肃省地方史志学术研讨会论文奖”、“甘肃省地方史志优秀成果一等奖”等。

赵鹏翥曾任甘肃省历史学会会员、甘肃省财政学会会员、甘肃省国际文化交流协会理事、兰州市满族联谊会理事、永登县满族联谊会副会长。他的事迹与成果在《甘肃日报》以题名《夕照驼铃响大漠》,在《诤友》杂志以题名《丹心铁笔写春秋》曾作过专文介绍,并载入《民族萃英》一书中。他的传略收入《中国地方志主编名录》《中国当代历史学者辞典》《中国当代方志学者辞典》《中华英模大典》《中国专家大辞典》等十多部典籍。

王新军(1979.2—2000.8),中堡镇塘土湾村人。共青团员,基干民兵,入党积极分子。2000年8月24日下午在抢救三名落水少年时献出了他年轻的生命。被追认为革命烈士。

2000年8月24日下午1时40分左右,中堡镇邢家湾村的3名少年在庄浪河滩戏水纳凉时,不慎被河水冲入庄浪河流经的一个宽30多米,深4米多的积水坑。正在附近筛沙的王新军见状后,未来得及脱掉衣服就毫不犹豫地跃入水中营救,当他全力救出落水少年吴小军后,终因体力不支而光荣献身,年仅22岁。

王振华(1935.12—2000),笔名甘永仁,艺名华丹宗哲。中共党员。编审。永登县龙泉寺镇河西村人。1956年7月从西北民院语文系藏文班本科毕业后被分配到青海人民出版社工作。在青海工作27年,曾任藏文编译部副主任10年。1982年元月调到甘肃民族出版社工作。1995年12月退休。曾是甘肃省藏学研究会理事、省民间文艺家协会会员、省民族民俗学会常务理事、省民族古籍丛书顾问、省编辑学会常务理事、《格萨尔文库》编委、甘肃省民族语文翻译专业委员会常务委员、副主任。

王振华在青海工作27年,编译、审校、整理加工的各类书稿约有90余种,上亿字。他译的藏族情歌、民歌、蒙古族谚语、格言、民间故事及撰写的书评文章,约50余篇,700余首,60余万字。这些作品先后在陕、甘、藏、北京、云南等省、市、自治区有关汉、藏文报刊及杂志上发表。他翻译的《社会发展简史》(上册)《论雷锋》、《毛主席的五篇哲学著作中的历史事件和人物简介》由青海人民出版社出版,《家畜寄生虫病防治》由甘肃人民出版社出版,《雪域故事新译》由甘肃少儿出版社出版。与别人合写的《岭·格萨尔与(格萨尔王传)》被《民族文学研究》(增刊号)发表,后收入《格萨尔学集成》第5卷,由甘肃民族出版社出版;评《格萨尔文库》第一卷和第三卷的文章——《雪域奇葩·民族瑰宝》先后被《甘肃日报》、《中国图书评论》刊载。他在1969年被民族出版社借调去参加藏文版“毛选”第四卷和单行本《矛盾论》、《实践论》的审订修改工作;1974年去地图出版社参加藏文版四种教学挂图的翻译编制工作。在甘肃民族出版社工作中,编辑出版了一批汉藏文图书,不少书稿引起了藏学界同仁和专家学者的关注和赞赏。

王振华的传略、事迹被《西北民院史》《格萨尔学集成》第三卷、《中国当代著名编辑、记者传记》和《甘肃专家》《中国当代艺术家名人录》等收录。

蒋克敏(1935—2000.12),永登县城关镇人。1951年2月参加工作,195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天水步兵学校毕业。历任通讯员、警卫员、班长、司务长。1957年3月,在南京步兵学校第四学校当学员。后又任天水步校战术教员、甘肃省军区教导大队中队长、副大队长、军区管理处副处长、大队长。1983年5月调任兰州军分区司令员,1987年9月任兰州市委常委、军分区司令员。1990年9月退休。

梁志德(1915.11.5—2001.2.13),陕西省延川县南河乡人。1935年参加革命,同年入党。曾任延川县区武装营长、卫生队指导员、稽查大队六中队队长。1947年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西进,1949年8月26日解放兰州后随军到永登在地方工作。1952年8月至1954年4月,任中共永登县第五区(上川)委员会副书记;1954年4月至1955年4月,任永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1954年10月,兼任永登县第一届委员会委员。1957年8月至1958年8月,任中共永登县委组织部长;1959年6月至1966年5月,任中共永登县委常务委员会委员;同年11月任副书记;1974年离休。

金克仁(1927.10.28—2001.2.25),山西省夏县人。1943年10月参加革命工作,同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先后在太岳军区三分区地委交通科任交通员,给地委副书记席荆山当警卫员;在晋、冀、鲁、豫大军区党校警卫班任班长、收发员。1947年5月回到三分区地委,被分配到夏县土改工作团参加土改,当年12月参加整党。1948年3月,任芮城一区公安助理员。1949年6月、8月,在天水市军管会治安处工作至1952年6月。先后任天水市公安局派出所所长、警察队指导员、公安局治安股股长等职。1952年7月至1956年3月,任天水市公安局副局长、局长,中共天水市委常委,同年4月任中共天水市委副书记。1956年10月,任中共兰州市委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检查处长,1958年8月调中共东岗区委,主持区委工作。1960年初,被选为市委委员。1960年7月初,任中共兰州市永登区委(1962年元月改为县)第一书记、书记,1966年任县武装部第一政委。1969年12月调往民勤县,1970年元月,被任命为民勤县革命委员会副主任,1971年4月任中共武威地委常委、民勤县委副书记。1972年初任甘肃省农林局副局长、党组副书记。1975年12月任中共武威地委副书记、革委会副主任。1980年至1982年,任中共武威地委代书记、书记、军分区第一政委。1983年至1987年,任省“两西”农业建设指挥部指挥、副指挥、省农委副主任、党组书记、指挥、农委主任、党组书记。1988年当选为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第七届人民代表、党委会委员、并兼任农业工作委员会主任。1992年届满,1995年7月正式离休。

金克仁在永登县工作共9年时间,给永登县人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特别是20世纪60年代初的经济困难时期,他的工作成就卓著,使永登人民避免了大的饥饿灾难,为恢复生产和提高群众生活做了大量工作。他的足迹踏遍了永登的山山水水。他平易近人,关心群众,作风正派,工作扎实,说话算数,清正廉洁。直到今天,一提到他,永登人没有不称赞的。

鲁国元(1915—2001),连城镇连城村人。毕业于连城高级小学,民革党员,1933年投考民国驻宁夏第十五路军军事政治教导团当学兵,1937年毕业。历任第十七集团军总部少尉参谋、宁夏省(今自治区)保安处少校、中校参谋、保安团中校团副、第十一军参谋处上校科长、处长、宁夏兵团司令部上校参谋、处长等职。1949年,宁夏和平解放中曾做出过贡献,由人民解放军发给和平起义证书,后归乡务农。中共第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任连城镇文化站站长。曾任永登县第八、第九届人大代表,政协永登县第一、二、三、四届常委和兰州市第六、七、八届政协委员,民革永登小组组长等。

陈立春(1939.12—2003.3),又名黎春、郦春。永登县红城镇徐家磨村人。中共党员。1960年考入甘肃师范大学政教系,1964年毕业后分配到甘肃省委宣传部工作;1970年调到国营和平化工厂工作,先后任团委书记、车间党支部书记、宣传科长等职;1983年调中共永登县委工作,先后任办公室副主任、宣传部长。1989年调任永登师范党委书记,1993年到甘肃省引大入秦工程建设指挥部文史办任副主任(正处级)。在永登县委工作期间,坚持做一年一度的全县干部改革开放形势报告;全县精神文明建设,修建青龙山公园,开辟鲁土司衙门、吐鲁沟旅游点,牵头开创性地组织了全县乡镇社火队进城表演活动。在省引大指挥部工作中,牵头参与了“引大”电视片《活路》的拍摄播放、《引大画集》、引大新闻宣传报道、“引大”灌溉宣传等重大项目的具体工作。陈立春从小酷爱书法、笔耕不辍,其作品颇得好评。

扈培梓(1942.9—2003.6),甘肃省合水县人,大学文化。1967年9月参加工作,1973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3年8月至1967年8月在西北民族学院中国语言文学专业学习;1967年9月至1971年4月在永登县秦川乡源泰学校任教;1971年5月至1976年2月在永登县革委会担任秘书;1976年3月至1981年9月任永登县古山公社党委副书记、革委会主任;1981年10月至1983年2月任中共永登县委宣传部副部长;1983年3月至1983年7月任中共永登县委组织部副部长;1983年8月至1984年12月任中共永登县委副书记;1985年1月至1987年3月任永登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 1987年4月至1992年5月任兰州市农牧局副局长(正县级)、局党组成员; 1992年6月至1998年7月任中共兰州市委农村工作部副部长;1998年8月任中共兰州市纪委副书记。2002年6月退休,享受副地级待遇。

扈培梓在36年的工作生涯中,始终坚定共产主义信念,对党和人民的事业忠心耿耿,任劳任怨,做出了无私奉献。在永登县工作期间,他不论从事教育工作,还是担任党政领导职务,都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艰苦奋斗,勤奋工作,在永登的山山水水撒下了辛勤的汗水,为永登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贡献。

贾凤臣(1929.8—2006.2),字广海,山东省莘县朝城镇大贾庄村人。1947年4月参加工作,1949年春加入中国共产党。

贾凤臣在压迫和饥饿中走过了童年时代。1943年冬,他父亲带领一家4口人闯关东到了东北的奉天(沈阳),刚12岁的贾凤巨,就到资本家开的沈阳啤酒厂当童工。1946年2月回到山东老家,贾凤臣参加了民兵组织。1946年冬,他参加县上组织的支前担架队,跟随解放军直到1947年春离开部队,回到观城县战勤指挥部当通讯员。于1947年4月正式参加革命工作。1948年,到县武装部当通讯员。1950年到濮阳地委党校学习,1951年被分配到南采县委组织部工作。1952年到平原省工农速成中学学习,毕业后被分配到濮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1958年,调到兰州市委组织部工作。1959年冬至1960年夏,正值“三年困难时期”随市委工作组到永登中川公社安排群众生活,紧急从兰州新兰面粉厂拉来麸皮解救群众。

1960年至1970年期间,先后参加庆阳县党员登记工作,张掖地区社教工作团、武威地区社教工作团,农业学大寨工作团。

1970年后半年,被调到兰州市山寨煤矿任党委书记、革委会主任。经常下井参加劳动,检查安全,处理事故。1974年,调到兰州制桶厂任党委书记、革委会主任。他经常深入车间、班组跟班参加劳动。1979年又调回永登县工作,任县委常委、革委会副主任。1981年元月,在人大常委会任职的9年,遵照宪法和地方组织法赋予的职权,围绕县委的中心工作,开展人大工作,在宣传民主与法制,履行法律职责,对“一府两院”的执法监督和工作监督,联系代表和处理代表议案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马正录 (1953—2006),回族,出生于永登县河桥镇,高中学历,中共党员。1971年5月起先后任84859部队六连战士、班长、排长、连长、营长。1986年11月任天水市经协办综合科科长。1991年1月任张家川县委副书记;1995年11月任县委副书记,县长;1997年10月任县委书记。2001年4月任天水市副市长。2002年6月任临夏州委副书记、州纪委书记,2005年任临夏州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