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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登县志
1.27.5.2.1 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组成

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组成

基金筹集上政府拿大头,农民个人拿小头,政府为参加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每人每年资助40元,其中中央20元、省上15元(在试点的基础上提高了5元)、市上3元、县上2元;农民个人每人每年缴纳10元(其中8元以代金券的形式返还给个人作为门诊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