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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登县志
1.27.2.3.2 二、劳动卫生监测

二、劳动卫生监测

认真落实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每年对县乡企业(个体企业)开展卫生监督监测和从业人员健康检查,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改进生产工艺,营造安全的劳动环境,确保从业人员身心健康。

2004年7月2日,武胜驿兰天石英砂公司因职业卫生问题与工人发生纠纷而停产,由主管副县长带领县安监局、劳动局、防疫站及武胜驿镇领导前往现场解决。该公司始建于1994年,生产石英砂,规模年产5万吨,生产工艺为干法生产,粉尘浓度高,职业危害严重,在劳动、卫生部门多次督查下,于2000年改为湿法生产,降低了粉尘浓度。该公司自生产以来先后使用当地农民工150多人,从事粉尘作业,在县防疫站及有关部门的多次督查下,2002年,该公司组织63名农民工前去省职业病防治所体检,确诊矽肺病人23例,发病率高达36.51%,对病情较重的14例作了伤残鉴定。7月9日,县委副书记又召集安监、劳动、卫生、防疫部门研究解决,公司经理石铁林承诺:1.对已查出的23例矽肺病人每人每月补助100元的营养就医补贴;2.对未进行过体检的89名农民工由公司组织委托县防疫站进行矽肺病筛查,对查出的可疑病人送省职防所确诊;3.进一步改进工艺流程,为农民工营造安全、卫生的劳动环境,建立健全劳务合同和健康档案;4.对使用的农民工要每年定期进行健康检查,明确双方责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