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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登县志
1.27.2.3.1 一、食品卫生监测

一、食品卫生监测

贯彻落实《食品卫生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县防疫站每年配合县卫生局对全县城乡食品生产企业、营销单位、餐饮店铺、农贸集市、街头摊点、文化娱乐等公共场所逐门逐店督查监测,1991年至2006年,累计督查监测13510户次,从业人员健康检查34537人次,卫生培训31712人次,查出传染性病253例,调离233例,调离率92.09%。食品餐具采样监测1881份,化验合格1434份,合格率76.23%,向市防疫站采送13类食品样品509份,如2003年全县共督查监测食品生产企业和营销网点1176户,从业人员健康检查2104人,体检合格1907人,合格率90.63%,查出传染性病15例,检出率0.72%,调离率100%,应发健康证2089人,实发1909人,发证率91.38%,监测食品餐具694份,合格645份,合格率91.30%。

自1991年至2006年,全县共发生6起食物中毒事件。

(一)1996年2月19日,城关镇发生一起食物中毒事件。是参加婚宴所致,参加婚宴人数计484人,发病28例,发病率5.79%,化验结果,由变形杆菌污染熟食引起细菌性食物中毒。在婚宴结束数小时后多人出现恶心、呕吐、腹痛等症状,前去县医院就诊或住院治疗,2月21日28例患者均痊愈。

(二)1996年8月14日,城关一个体饭馆发生一起食物中毒事件,有7人上午11时多就餐(有凉菜,其中还有豆角炒肉丝),下午4~6时先后有5人程度不同地出现恶心、呕吐、腹痛等症状,怀疑菜有问题,便前去医院就诊。经与饭馆厨师询问,爆炒豆角肉丝未煮熟煮透,确定豆角中毒,经医院抗炎或对症治疗,8月16日5例患者治愈出院。

(三)1998年9月22日下午5时左右,接中川正大鸡场报告,该场多人出现腹痛、恶心等症状。调查结果当天中午12点,鸡场职工食堂供应豆角炒肉,就餐78人,共发病37例,发病率47.43%。症状较重的16例患者在中川卫生院治疗,症状较轻的21例在鸡场观察或对症治疗,至9月25日,中毒的37例患者全部治愈,核实诊断为豆角中毒。

(四)2002年5月2日,接永登水泥厂职工医院电话报告,该厂发生一起食物中毒事件。经调查和采样检验,确定为细菌性食物中毒,婚宴就餐348人,发病人数67人,发病率19.25%。对举办婚宴的富豪酒家肉制品生熟混存等违规行为进行了经济处罚和限期整改,至5月4日,中毒的67人全部治愈。

(五)2004年7月7日,接大有乡政府电话报告,该乡宽沟小学发生疫情。经详细询问了解,该校12点放学后有十几名学生在校门口小卖部买了“咖啡豆”小食品,食用后舌头红肿、剧烈疼痛,老师将发病学生带到附近村卫生所就诊,经大夫观察2小时后症状未见缓解,并及时报告乡政府,租车将患者送县医院救治,医院检查化验诊断为强碱灼伤,病情轻的5例仅灼伤口腔粘膜及舌面,较重的7例还灼伤了食道和胃部。7月9日,灼伤的12名学生治愈出院,并协助大有乡派出所查处没收了小卖部“咖啡豆”的存货共2箱33袋。

(六)2004年10月26日,县中医院电话报告,永登六中发生食物中毒,该校高三年级部分学生于当天中午12点左右放学后,在校门外个体饭馆(无证经营)食用豆角炒菜花拌面(米饭),约3点钟左右部分学生出现恶心、腹痛等症状,初步结论为豆角中毒。继而又有多名学生出现同一症状,送中医院诊治,发病学生共计42例,发病率25.00%,经中医院对症治疗,10月27日42例中毒患者全部痊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