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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登县志
1.25.4.1 第一节 扫盲教育

第一节 扫盲教育

1985年以后,全县农民的业余扫盲教育,走上了为经济建设服务、为脱贫致富服务的路子。

1993年以来,永登县在实施《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教育法》、《扫除文盲工作条例》的同时,于1995年全县启动“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的工程。制定出了《扫盲方案》《实施细则》,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的基础上,实行“乡镇包投入,村社包发动,学校包教学”的“三包”责任制和集中办班,包教包学,限期脱盲的教学形式,层层做安排,级级抓落实。

截至1997年底,全县共投入扫盲经费15万元,配备扫盲教师136人,专职扫盲干部26人,农村中小学共开办扫盲班233个,参加学习的农民12840人,县、乡共发放教材22650册。县级干部实行包乡联系制度,县教育局干部每人包一个乡,各乡、镇也实行包村、包社制度,对重点对象实行保户,保证了扫盲工作的顺利进展。

1998年9月,扫盲达标顺利通过国家和省市的正式验收,全县青壮年非文盲率达到97.2%。1999年1月,大同乡郭家墩小学教师赵秀桂获国家教委颁发的第四届“中华扫盲奖”先进个人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