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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登县志
1.25.2.1.4 四、学前班

四、学前班

学前班相当于幼儿园大班,收5~6岁的学龄前儿童,学制1年。20世纪80年代初,一些乡镇小学开始创办学前班。1987年后,县上要求有条件的小学配备教师,设立学前班,推行学前教育。1990年,全县小学附设学前班89个,入学幼儿3798名,专任教师31名,兼职教师123名。聘用的学前班教师与当地民办教师享受同等待遇。

2000年,全县各乡镇共有学前班436个,入班幼儿8930人。因计划生育,幼儿减少,2004年以后,学前班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