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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登县志
1.25.1.1.2 二、永登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二、永登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永登县教育局督导室1989年4月成立,属科级事业编制。1994年2月,县人民政府做出《关于加强教育督导工作的规定》,将原教育局督导室改为“永登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仍属科级事业单位。督导室主任由教育局局长兼任,下设副主任2人,督学2至3人。其职能是对教育工作和学校工作进行监督、评估、指导,保证国家有关教育方针、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和教育目标的实现。工作范围以基础教育为重点的督政、督学、幼儿教育及其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