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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登县志
1.24.1.5 第五节 武装警察中队

第五节 武装警察中队

武警永登县中队,隶属于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兰州市支队,受兰州市支队和县公安局双重领导。驻于永登县城关镇西坪村,距县城2.5公里。主要任务是管押人犯,押解和追捕逃犯,治安巡逻及警卫大型集会等。1990年至2006年,武警中队配合公安机关抓捕犯罪嫌疑人400余人,押解人犯700多人,处决人犯60人。先后派400名干部战士到秦王川参加平田整地,整修土地85亩,向灾区捐款2500余元,捐献衣物250件。先后与高家湾小学、西坪小学等五个单位建立了共建关系。2002年12月,配合公安机关到哈拉沟煤矿担负煤窑现场警戒任务;2004年7月,担负永登县举办首届农民艺术节的现场保卫任务。1991年,中队被武警甘肃省总队评为“30年以上执勤无事故单位”,1996年、2001年、2002年,中队三次被武警甘肃省总队评为“基层建设先进中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