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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登县志
1.24.1.3.3 三、民兵武器装备与管理

三、民兵武器装备与管理

1984年,永登县人武部根据兰州军分区的指示,对永登县民兵组织的武器装备进行了一次大规模的调整。调整中,减少了民兵装备和武器、弹药在基层组织和民兵手中的持有量。全县民兵手中武器的持有量由原来的平均2.7人拥有一件武器,减少到平均3.3个基干民兵持有一件武器,减少了民兵武器在社会上的流动量。此后,民兵的武器弹药基本上由县人武部民兵武器库实行集中统一保管,平时民兵个人手中不再持有武器。

1991年4月,金城机械厂民兵训练时丢失冲锋枪一支,于1992年年底公安局查案时才破获。以此为戒,进一步加强了全县民兵武器管理工作。1993年11月,永登县民兵武器装备库被兰州军分区评为先进单位。1997年12月,永登县人武部军械仓库被省军区评为民兵装备仓库达标单位。

2000年,兰州军区武器装备管理工作现场会在永登县举行。数百名与会代表到县武器装备库进行观摩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