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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登县志
1.24.1.1 第一节 永登县人民武装部

第一节 永登县人民武装部

永登县人民武装部原称中国人民解放军甘肃省永登县武装部,团级建制,隶属兰州军分区。1986年5月,划归地方建制,由地方管理,名称更改为甘肃省永登县人民武装部,降为副县级建制,由永登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兰州军分区双重领导。下设办公室、军事科、政工科,编制24人,其中干部16人,职工8人。1994年12月,根据中央八部委(94)295号文件精神,人民武装部归军队建制,交接工作于1995年底完成。改归军队建制后,称中国人民解放军甘肃省永登县人民武装部(简称县人武部),执行正团级权限。下设军事科、政工科、后勤科。其工作任务和性质不变。建立党委,执行团级党委权限,武装部一名主管参加县委常委。

历任部长、政委见表60、表61。

永登县人民武装部历任部长、政委

表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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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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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登县人民武装部副部长

表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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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03年11月至2004年10月无副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