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永登县志
1.23.2.2.2 二、检务保障

二、检务保障

按照“从优待警,科技强检”的工作方针,自1991年以来,县检察院着力改善办公办案条件。1994年,修建2600平方米的家属楼一栋,解决了30户干警的住房。1995年,修建1200平方米的4层办公楼1栋,取代了50年代修建的土木结构平房。截至2006年底,共有办公办案用车8辆,办公固定电话22部,并开通“检务通”,电脑24台,打印机11台,复印机3台,扫瞄仪2台,监控设备1套,数码摄像机1台,提高办公办案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