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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登县志
1.23.2.1.3 (五)民事行政检察

(五)民事行政检察

随着普法工作一步步开展,人民群众法制意识逐渐提高,民事行政申诉案件逐步呈上升趋势。1994年8月1日,县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科正式挂牌成立,至1997年底,共受理不服判决、裁定等申诉案件18件,立案3件,提请或建议抗诉2件,息诉4件。两法修改实施后,1998年—2006年,共受理这类案件94件,立案42件,提请或建议抗诉32件。

(六)控告申诉

1991年至1997年,检察院控申科共受理各类举报线索665件,本院自查139件,转其他部门526件。1998年至2006年,两法修改实施后,共受理线索501件,本院自查273件,转其他部门228件。控申科办理国家赔偿案3件,9年间共组织普法宣传35次,发放法律知识宣传材料20多万份。从1991年至2006年,全院各科室局共向全县厂矿企业、行政执法部门等有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纠正违法通知书、不立案理由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近千份,组织送法入校、送法下乡活动40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