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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登县志
1.23.1.6 第六节 公安交通管理

第六节 公安交通管理

县区公安交通管理由兰州市公安局永登警察大队负责。下设武胜驿、河桥两个交通治安检查站,负责辖区内交通管理。

1992年5月,更名为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永登大队,同年8月,武胜驿、河桥2个交通治安检查站更名为武胜驿、河桥警察中队。1993年7月,大队设立车辆管理股,接受车管所的业务指导和检查。2003年7月,履行城市公安交通管理职能,负责城区内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管理工作,并组建城区中队,有交通协管员12名。大队设有行政、宣传、事故、车管4个股,1个执勤中队,2个独立执勤中队和1个城区中队。全队共有26名交通警察和12名交通协管员。2006年9月,设立车辆管理分所,接受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的业务指导和检查。

1991年以来,交通秩序的管理以国道312线、省道和县道为主,每年进行多次整顿,在公路沿线守候、巡逻,重点解决货运超载、超高、客货混装、客运超载及沿途重点强扒、强抢等社会治安问题,处理交通事故。通过各种形式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从2002年开始,辖区内交通事故逐年大幅下降。2004年,永登县被确定为兰州市3县5区唯一参加甘肃省畅通工程评比的县城。

1992年2月、1994年4月,公安部分别授予永登交通警察大队武胜驿中队为“全国公安系统学雷锋先进集体”称号和“全国公安系统先进集体”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