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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登县志
1.23.1.4 第四节 打击邪教

第四节 打击邪教

邪教是人类文明进程中滋生的一种社会毒瘤,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经济体制的转轨和社会上一度放松了对邪教组织的警惕,再加上现实社会人们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发生的复杂变化而导致的一些人精神失落,加之受传统封建迷信思想和文化糟粕的影响,一时间,以“法轮功”为代表的一些邪教组织、伪气功组织沉渣泛起,滋生成势。1999年取缔“法轮功”以来,全县共查处“法轮功”修炼人员220人。其人员主要分布在城关、中堡、苦水、河桥、秦川等镇,通过取缔打击处理法轮功顽固分子16人,收缴了法轮功各类出版物1774册,录像带40盒,条幅14面,光盘3盘。在打击取缔法轮功的同时,县公安局对全县境内修炼其他功的人员也进行了排摸教育。

反邪教斗争是一项长期的、尖锐的、复杂的、严肃的政治斗争。从思想上和理论上根本肃清邪教思想的社会影响并非一朝一夕,一蹴而就的事,在工作中主从四个方面入手,一是利用法律武器,对邪教采取限制,取缔以及采取其他打击措施;二是成立反邪教的民间团体和组织,坚持长期、广泛的反邪教斗争;三是加强教育与宣传,提高预防和识别邪教罪恶本质的能力;四是普及科学知识,提高全民的科学文化知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