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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登县志
1.23.1.3.1 一、枪支被盗案

一、枪支被盗案

1991年5月28日,金城机械厂职工张宏庆,乘雨夜人少,撬门入室盗走半自动步枪1支,“五六”式冲锋枪2支。经永登县公安局刑警队和中堡派出所干警多方工作,在金城机械厂挖出一个重大盗窃团伙。经审讯从中找到突破口,一案犯提供了同伙张宏庆制作消声器的情况。经反复突审,张犯供述了盗枪犯罪的全部事实,受到了法律应有的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