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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登县志
1.23.1.3 第三节 打击刑事犯罪

第三节 打击刑事犯罪

随着改革开放政策的不断深入,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杀人、放火、爆炸、投毒、抢劫、强奸、重大盗窃、流氓团伙等重大刑事案件逐渐增多。对这些危害严重的案件,实行专案专办,积极侦察,力争发一案破一案。日常工作中注意发动和依靠群众,积极查处治安案件,正确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努力搞好安全防范,以减少发案。

1991年—2006年底,县内发生各类刑事案件4847起,破获3026起(其中重大刑事案件1303起),破案率为67%。查获各种犯罪分子6769名,依法逮捕各类犯罪分子2811名,缴获大批赃款赃物价值达581.977万元。历年来,县公安局不断强化案件侦破工作力度,全力攻坚侦破命案,严厉打击“两抢”盗窃等侵财案件,加大追逃力度,消除社会隐患,稳定社会秩序。

1991年—2006年,较典型的案件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