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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登县志
1.23.1.1.3 三、监所

三、监所

在离永登县城1.5公里的西坪有监所一处,内设拘留所,一套班子,分别管理。

1998年增设行政拘留所。2000年,增设县强制戒毒所,仍采取一套班子,分别管理。

对于在押犯罪嫌疑人和行政拘留人员,生活待遇相同,衣、被、伙食自理,确因生活困难无力支付者,国家予以核销。

自戒毒所成立以来,强制戒毒267人。对在押人员的管理,本着人道主义和治病救人的原则,不虐待歧视,生活上按每月80元的标准让在押人员吃饱吃好(另加自劳副食品),节假日改善生活,定期洗澡,晾晒衣被,室内消毒,有病治疗和保外就医。还订阅报纸,组织在押人员学习,定期由所领导讲法制课,以利悔改自新,消除顾虑,重新做人,重返社会。

附:甘肃省永登监狱

甘肃省永登监狱,即原省劳动改造管教队第三支队,直属于省监狱管理局,位于永登县城西北20公里的武胜驿镇屯沟湾,面积60万平方米,正县(处)级建制,企业名称为甘肃省永登石灰矿。始建于1990年,经省人民政府甘政发(1990)119号文件批准,将原国营和平化工厂不动产有偿转让给省劳动局作为关押罪犯场所。1990年8月交接筹建,1990年底开始收押罪犯。监狱主要关押10年以下已决犯,押犯规模1000人。各项经费主要由省级财政负担,武警甘肃总队某部驻监负责警戒看押。截至2006年底,累计收押释放罪犯10000余人,罪犯改好率逐年上升,教育改造质量不断提高。

该监辖区范围内有丰富的石灰岩资源,企业生产项目以石灰石开采、加工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