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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登县志
1.23.1.1.1 一、局机构与派出所

一、局机构与派出所

1949年9月3日,永登县解放,8日县公安局成立,有干警、勤杂人员等11人,下设公安队,虽几经更迭,到1990年时,全局总共设8股、2队、1所、1室,乡镇共有15个派出所,警力增到211人。

1991年,根据县委的批复,撤销中共永登县公安局党组,成立中共永登县公安局委员会,受县委和市公安局双重领导。局机关在原有1室8股2队1所和保安公司的基础上新增设法制股。基层派出所在原有城关、中堡等5个集镇派出所和大同、龙泉等10个农村派出所的基础上新增设了柳树、清水、古山、七山、大有、树屏、东山7个农村公安派出所。

1998年,根据公安改革的要求及公安保卫工作的实际情况,县编制委员会研究同意将局内部的股室名称更改为科、队、室建制,新增设外事科、纪检科、计通科、行政拘留所。

1999年,经县编委会批准,撤销预审科,实行侦审合一,预审科的职能由刑警大队承担;撤销内保科,成立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撤销政保科,成立国内安全保卫大队;成立缉毒大队及禁毒办公室。2000年,成立永登县强制戒毒所。2004年11月,因区划变更,撤并金嘴、清水、东山、大有4个派出所,上述四所业务分别归入武胜驿派出所、柳树派出所、龙泉寺派出所、民乐派出所管理。

公安局设有1室9科5队2所,派出所18个,编制为208人。

永登县公安局机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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