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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登县志
1.22.6.1.4 四、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

四、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

1999年以前,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基本实行统分统配,每年报到的大中专毕业生都由县上分配到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1999年以后,国家取消了统分统配政策,大中专毕业生就业逐步实行“双向选择”,主要通过进入人才市场自主择业,人事部门在就业政策、就业信息等方面给予指导和服务。虽然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形势日趋严重,但县上每年仍想方设法拓宽就业渠道,安置毕业生就业。1999—2001年,连续3年招考42名大专以上毕业生到乡镇基层工作。2003年—2006年共选拔76名“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扶贫)人员和特困生及长线专业毕业生到乡镇事业单位服务。2004年以来,通过公开招考(招聘)的方式有237名毕业生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另外,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也积极寻求毕业生就业渠道,加强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努力为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提供服务,先后为490多人办理了人事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