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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登县志
1.22.4.1.1 一、永登县民政局

一、永登县民政局

1987年,永登县民政局下设民政股、社会救济股、优抚股、办公室。1999年,将民政股改为社会行政事务股。2004年,成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公室,全局定编15人。

与民政局合署办公的有:永登县双拥办公室(科级建制)、永登县老龄委员会(2003年从老干局分离,科级建制)、永登县社会救助站、永登殡仪馆。

民政工作的职责是:优待抚恤、社会保障、基层政权建设、社会行政事务、社会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