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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登县志
1.22.2.2 第二节 乡镇人民政府

第二节 乡镇人民政府

在1990年前,永登县人民政府下辖的乡镇政府有16乡6镇。1999年12月,经省民政厅批准,同意撤销永登县秦川乡、西槽乡、苦水乡建制,设立永登县秦川镇、苦水镇、中川镇(西槽乡设镇后更名)。2000年,全县为9镇13乡。2001年10月,经省民政厅批准,永登县大同乡、龙泉寺乡、树屏乡、古山乡撤乡建镇,并同意古山乡撤乡建镇后更名为上川镇,自11月1日起,全县为13镇9乡。2004年9月中旬,经省民政厅批准,永登县乡镇区划中有4个乡镇撤并,其中撤销清水乡,将该乡并入柳树乡;撤销东山乡,将该乡并入龙泉寺镇;撤销金嘴乡,将该乡并入武胜驿镇;撤销大有乡,将该乡并入民乐乡。11月底完成区划调整交接手续。至此,全县有13个镇、5个乡,共有18个基层人民政府。

基层政府一般下设办公室、经委办、计生办、民政办、土地办、财政所、文教办,同时派驻机构有农业技术服务站、农机站、农电所、邮电所、文化站、信用联社、工商所、税务所、派出所。

另外,乡镇的编制是根据乡镇的人口数、行政区划面积、耕地面积、财政收入核定。截至2006年,全县乡镇编制最多的是城关镇,核定42名行政事业编制(不含社区居委会13人),编制人数最少的七山乡,核定28名行政事业编制(以上编制数均不含教育、卫生和县直部门派驻乡镇人员)。

基层人民政府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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