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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登县志
1.21.1.8.3 三、重点信访案件处理

三、重点信访案件处理

(一)树屏刘家湾村民欲拦截代表团上访

1999年3月,树屏乡刘家湾村因村级选举、村级财务不公开等问题多次写信并集体上访,虽经县、乡数次派员进行调查处理,但仍不满意,坚持上访。当他们得知参加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甘肃代表团返回兰州,便聚集100多名群众到中川至兰州的高速公路两旁,准备拦截代表团车辆告状。县委主要领导得知这一消息后,立即组织信访、公安等部门100多名工作人员,协同省、市有关领导和部门赶赴现场,面对面地做群众的思想工作,将群众劝回,避免了一起重大政治事件的发生。随后重新组织工作组专门进行了调查处理,对个别人进行了法治教育。

(二)上川镇下古山村民连续上访

2002年6月30日—7月1日,上川镇下古山村部分农民因引大入秦工程征地补偿款的管理、使用、分配等问题连续到省、市、县集体上访。县上领导责成上川镇和相关部门就群众上访反映的问题开展调查。随后,检察、公安抽调人员对涉法问题依法进行调查取证。县委在听取检察、公安机关初步调查的情况汇报后,就此集体上访案件成立专门工作组,进行专案调查,经过专案组连续一个多月的调查取证,对群众所反映的问题逐个进行了核实,其中6名村、社干部共侵占、贪污集体款项21679.95元,已依法全部收回,因贪污挪用征地款构成犯罪的2名村干部被依法逮捕。对以上群众所反映的问题全部查清,对相关涉案人员均给予依法处理,并将查证落实和当事人的处理情况,向群众进行了答复,群众比较满意。

(三)通远临平村民冲击县委

2001年2月15日,通远乡临平村60多名群众认为村民董长玉在2001年2月10日死亡与本村农民刘永存1996年7月打伤有关,以公安部门未作处理为由,在个别不法分子的挑唆下,抬着尸体冲击县委、县政府机关闹事,部分闹事者还砸开县政府大门,冲进机关院内将董长玉尸体停放在办公楼大厅,给政府施加压力,造成极坏的影响。县上领导立即召开紧急会议,研究制定了“对处理‘2·15’事件的方案和决定”,责令立即将尸体抬走,县上组织5个工作组,全面开展调查工作。工作组分别召开党员会、村社干部会、群众代表会、死者家属座谈会,走访干部、走访知情群众、走访死者家属,耐心细致地作思想工作,传达县委、县政府对“2·15”事件的处理决定,讲明抬尸冲击政府机关是违法行为,讲明董长玉的死亡原因。群众对案情和事件有所了解,思想认识也明确了,最后达成一致意见:1.在少数人的煽动和操作下,将尸体抬到县政府闹事是错误行为。个别人砸门撬锁是违法行为。2.刘永存1996年7月打伤村民董长玉,1997年公安局就已做了妥善处理,闹事者和死者家属称“政府没有处理过”与事实不符。3.董长玉的死因是脑瘤病变所致,与刘永存打伤有关的说法没有依据。4.服从县上对“2.15”事件的处理与决定,尽快处理尸体。明确宣布:死者家属和不明真相的群众在个别人的煽动操纵下围攻、谩骂、侮辱执法人员,扣押10多名执法人员和工作车辆,拦截工作组车辆,造成交通堵塞,是违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当场对严重干扰执行公务的4名人员进行拘留,将砸门撬锁的不法分子绳之以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