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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登县志
1.21.1.6.2 二、民族宗教工作

二、民族宗教工作

永登县共有17个少数民族,总人口1.4962万人,占全县总人口的2.4%。其中千人以上的民族有回、满、藏、土4个民族、县内有6所少数民族小学。分布在城关、河桥、武胜驿、柳树、秦川5乡镇。

全县有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和基督教。信教群众约2.8万人。已批准开放的宗教活动场所27处。其中伊斯兰教13处,佛教9处,道教4处,基督教1处。共有教职人员153人,其中伊斯兰教82人,佛教43人,道教27人。基督教女工1人。2004年4月,先后成立了永登县佛教协会、永登县道教协会、永登县伊斯兰教协会。

县委统战部根据《宪法》和党的宗教政策,本着宗教信仰自由的精神,对信教群众进行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坚决反对利用宗教进行非法活动;指导各寺管会开展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在物质生活上对困难者给予适当的救济和补助;组织宗教界人士学习《宪法》《宗教事务条例》及有关国家、省、市宗教工作通报,进行拥护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教育,巩固和发展统一战线;推荐宗教界人士参政议政。截至2006年,宗教界共有县政协委员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