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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登县志
1.21.1.4.2 二、思想政治工作

二、思想政治工作

1990年以来,逐步建立健全思想政治工作的领导制度、工作制度、考核评估制度和表彰奖励制度。在组织领导机制上,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共同负责,党政工团齐抓共管,以专职干部为主,群众广泛参与的领导机制。在运行机制上,把思想政治工作列入全县的目标责任书进行全面评价考核。在环境机制上,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大环境,从机关单位、乡村、学校、社区、非公有制企业到社会各个方面,经常性的宣传教育活动正常开展。按照省、市、县的明确规定,落实思想政治工作经费,保证思想政治工作的正常开展。在队伍建设上,通过培训等手段提高全县思想政治工作队伍的整体素质,并加强乡镇和部门的专职干部队伍建设,乡镇和部门设立专职宣传干部,专抓思想政治工作,其他企事业单位配齐专兼职的政工干部,并逐步落实他们的政治和工作待遇。在农村把开展道德评议作为思想政治工作的切入点,做了有益的尝试。在全县上下开展了以创评“创业致富之家”、“文明农户”、“五好文明家庭”等为主要内容的思想道德建设活动。具有代表性的是通远乡乡村社三级开展的“五个十”(十个好公婆、十个好媳妇、十个致富能手、十个优秀学生、十个文明农户)评选活动。红城镇镇、村两级开展的“八项十佳”评选活动,经过几年的坚持已收到良好的社会效益。通远乡的“提名评选模式”,红城镇的“村民直选模式”受到群众的认同和上级部门的肯定。“文明村”创建活动内容具有综合性和操作性,涵盖了思想政治工作的多项内容,注意群众的参与性,引导群众开展自我教育,同样也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2004年,县委被兰州市委表彰为全市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2006年,县委宣传部被省委表彰为全省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