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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登县志
1.21.1.4.1 一、政治理论学习教育

一、政治理论学习教育

1990年,实行县委中心学习组制度。县委中心学习组组长由县委书记担任。参加人员由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四大”班子以及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引大等副县级以上干部,每月组织一次集中学习和讨论。学习内容由县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全县44个县科级单位相应组织中心学习组。中心学习组在理论学习中,密切联系县情,深入调查研究,注重解决实际问题和指导具体实践,先后就发展非公有制经济,设立非公有制经济开发区;发挥区域优势,培育特色经济,发展支柱产业;加快农业结构调整、抓好引大灌区综合开发、转换国有企业经营机制、加快农业产业化、加快县城基础设施建设、优化投资发展创业环境、扩大招商引资渠道等重大问题上进行深入研讨,统一思想,形成共识,提出全新的发展思路,形成正确的决策。

在理论学习教育中,把县、乡两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为核心层,把一般党员干部作为骨干层,把广大党员群众作为普及层,在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宣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针,特别是宣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等方面发挥理论教育部门的职能作用,形成一套有效的宣传教育工作方法。通过多年来坚持不懈地理论学习教育,提高了党员干部的思想理论水平,增强了工作的原则性、系统性、科学性和预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