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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登县志
1.21.1.1.4 (一)2002年6月县委保留机构

(一)2002年6月县委保留机构

中共永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县监察局与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合署办公,列政府序列,不计入机构限额个数)、县委办公室(挂县委、县政府信访室、机要室、保密局、督查室牌子)、组织部、宣传部(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合署办公)、统战部、政法委。

(二)县委派出机构

中共永登县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为县委派出机构,不计入机构限额个数)。

(三)部门管理的机构

县委老干部工作局(由县委组织部管理)。

2004年11月,设立中共永登县委督查组,隶属县委。撤销中共永登县委督促检查工作室,其原有职能并入中共永登县委督查组。

2005年1月,县委、县政府信访室更名为永登县信访局,隶属关系不变,以永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管理为主。4月,设立永登县维护稳定领导小组办公室,为科级建制,隶属县委政法委员会领导。同时,成立中共永登县委对外宣传办公室、永登县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两块牌子,一套班子,事业单位,科级建制,隶属中共永登县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