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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登县志
1.20.3.1 第一节 设计测绘质量监测

第一节 设计测绘质量监测

1980年以前,一些重要建筑设计由省、市专业设计院设计。1980年,县城建局成立后,逐步重视建筑业的勘察、设计、预算、施工、监理、决算等程序。1987年,组建县建筑设计室,1988年,省建委批准为建筑丁级资格,可承担6层以下民用建筑及跨度不超过12米、吊车吨位不超过5吨的工业厂房等工程的设计,并可承担大比例尺地形测量、城市规划测量等工作。2004年,建筑丁级资格单位取消设计资格,为此,建筑设计又委托省、市专业设计院。

质量监测工作,在城建局建立初,由局施工管理股专人兼管。1988年,成立永登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简称质监站)和永登县建筑管理站(两块牌子,一套班子)具体负责城区工业和民用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建筑构配件产品及施工管理和质量监督工作,并接受建筑建设单位或基建主管部门的委托,对建筑项目进行质量监督,同时参与重大工程质量争端的仲裁等。2000年3月,质监站、建管站分设,成立永登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主要承担全县工业和民用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预制构件产品的质量监督和管理,并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和备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