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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登县志
1.20.1.6.7 七、管理机构

七、管理机构

永登县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成立于1992年6月,是县政府直接领导下的临时性行政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由相关单位抽调。1993年,随着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建立,按照中央、省、市的统一部署,县上成立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与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合署办公,定事业编制11人,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属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中心下设3个科室,即办公室、房改科、资金管理科。主要职责是:制定本地区住房制度改革政策;拟定住房资金的筹集、运营、归还、管理等相关制度和办法,拟定住房资金的中长期归集运营规划,具体办理公房出售的审核、审批工作;办理住房公积金的归集、支取,办理个人住房贷款等项事宜。2004年8月,根据新颁布的住房公积金条例和省、市有关通知精神,永登县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业务划归永登县建设局,永登县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整体移交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辖,更名为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永登管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