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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登县志
1.20.1.6.2 二、集资建房

二、集资建房

永登县大规模集资建房开始于1995年,集资建房的原则是:国家划拨地皮,职工出大头,负担主体工程的全面费用,单位出小头,负担辅助设施部分的费用,然后按实际成本价出售给职工。1995年,永登地区的成本指导价为每平方米560元。截至2000年,全县有35家单位参加了集资建房,以成本价出售公有住房2150套,建筑面积达168000平方米,集资额达9400万元,解决了6450人的住房问题,缓解了城镇居民的住房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