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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登县志
1.20.1.5 第五节 房地产管理

第五节 房地产管理

永登县房地产管理公司是专门从事房地产权属和市场管理的职能中介服务机构,1983年11月21日正式挂牌办公。主要承担全县公房、私房的评估、买卖手续的办理、产权登记和领证,直管公房的管理和维修,工商业用房的租赁管理、购房贷款抵押合同的评估签证。

2001年以前,房地产管理公司所管直管公房楼房24幢,1084套,建筑面积68949平方米;直管平房34套,建筑面积1869平方米。1992年,房改售房开始至2000年12月31日结束前,按照房改售房享受四项优惠政策(现住房折扣、工龄折扣、一次性付款折扣、旧房折扣)已全部出售给个人。

1988年,成立永登县房屋产权登记发证办公室,主要是对全县房地产产权产籍、商品房预售进行管理以及颁发全县范围内的公产、军产、集体产、私产、其它产的房屋所有权证。截至2006年12月底,共发放单位自管房产158个,2989栋楼房,建筑面积3489440平方米,23187套。发放直管房产24栋,1084套,建筑面积68949平方米。直管公房平房34套,面积1869平方米。发放私产4969宗,建筑面积1864694平方米。装订档案卷宗2200卷。

1992年8月,成立永登县房地产交易所,主要承办全县范围内的公私产房屋买卖交易过户手续。截至2006年12月底,共办理房地产公私产交易过户手续27607户,建筑面积3570896平方米。

1999年5月,成立永登县房屋租赁互换站,主要是对全县范围内的商业铺面对外租赁经营,纳入统一市场化管理。截至2006年12月底,发放房屋租赁许可证990本。房屋互换中介服务,截至2006年12月底,无偿中介服务互换房屋660户。

1999年7月,成立兰州房地产评估事务所永登分所,分所的主要任务是:承办本县辖区内各类房地产评估业务,研究并制定本县基准地价,各类房屋重置价格标准,掌握市场行情及发展趋势。办理房地产买卖、租赁、继承、赠与、析产、交换、评估;办理抵押拍卖评估;办理外商企业的房产和涉及法律诉讼的房产评估,并进行与房地产价格相关的业务咨询服务。

1999年8月19日,成立永登县物业服务有限责任总公司,主要是管理城关地区直管公房及行政、企事业单位自管房,以及房地产开发商品房小区委托物业服务管理,是县内具有三级资质的物业服务管理单位。截至2006年12月,管理物业小区7个,24栋楼房,建筑面积68949平方米,1084户。对住宅小区的房屋、共同设备、小区内治安、绿化、卫生等进行统一管理并有偿服务。1999年至2002年,投入资金35万元,为各小区修建了值班室、自行车棚、花园、凉亭等。2003年至2005年,投资18万元,为各物业小区安装健身器材14件,休息条凳28个,配装电表箱、垃圾箱、消防箱等设施。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原房地产公司的部分职能已逐步转由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承担,为了更好地履行政府对房地产依法管理职能,经2005年11月15日,县政府第52次常务会议暨县编委扩大会议研究决定,将原房地产管理公司名称变更为永登县房地产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