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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登县志
1.20.1.4 第四节 建筑施工管理

第四节 建筑施工管理

城建局建立初,永登县建设工程的施工管理工作由局施工管理股专人管理。1988年,成立永登县建筑管理站、质量监督站、造价站,具体负责城区工业和民用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及建筑构配件产品市场管理及施工管理和质量监督工作。

2000年3月,永登县建筑管理站与永登县质监站分设,隶属永登县建设局,承担全县境内建筑市场、工程招投标、建筑施工安全、工程造价管理等职责。在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中,县建管站不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确保全县建筑市场规范化、法制化发展。

在招标投标方面,推行工程招标代理制和无标底招标制,增强招投标工作透明度,规范招标人和投标人在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行为。招标中严格执行施工企业资格预审制度,杜绝无资质、低水平施工队伍进入全县建筑市场。在施工安全监督方面,从2005年6月1日起,凡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一律不得从事建筑施工活动,不得参与工程投标。安全检查严格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要求,主要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施工临时用电、施工机械安全防护、文明施工以及施工安全资料等方面进行检查。所有工地必须使用合格密目式绿网进行全封闭防护;深基础开挖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施工方案,经备案后方可施工。塔机拆装要求队伍有资质,验收有记录,经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对装修吊篮进行专项治理,对一些自制的简易吊篮坚决淘汰,必须制定专项施工方案,采取必要防护措施,并经审验后方可使用。不断加强安全培训,提高管理人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每年举行一次全县建筑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班,以增强企业安全生产自觉性。截至2006年11月20日,全县建筑施工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严格监督检查施工单位贯彻文明施工的要求,推行现代管理方法,科学组织施工。所有工地必须设置标准围墙,悬挂“五牌一图”,实行立网全封闭防护,文明安全施工作业,控制因施工造成的二次扬尘和噪声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