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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登县志
1.19.6.1.3 三、企业登记

三、企业登记

积极促进经济发展软环境的优化,大力支持企业改革发展,积极推进企业登记和监管方式改革。限制影响国民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企业发展,对盲目扩大投资、低水平重复建设的企业以及在环保、安全、能耗技术、质量等方面不符合标准的28家申请开办水泥、硅铁、磷肥的企业不予登记注册,并依法做好清理整顿中“关停并转”企业的登记注册注销工作,注销登记79户。依法把好市场主体准入关,加强企业登记材料审查,对凡是在登记主管机关申请登记注册的法人企业、事业单位开办的非法人独立经营的企业,均在每年第一季度进行年检中针对企业经济运行情况,每年确立年检重点内容进行严格审查。1991年至2005年,依法清理“三无”企业35户,变更16户假集体注册手续,关闭取缔“五小”企业58户,吊销38户《营业执照》,按规定每年企业切实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为企业发展排忧解难。截至2006年底,全县共登记注册国有和集体企业759户。

2001年,在全县推行“经济户口”管理制度,对经济户口实行登记注册机关与基层工商所联动管理,加大企业属地动态管理力度。2005年,对1044家企业建立了“一档一卡一账制”的经济户口管理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