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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登县志
1.19.6.1.2 二、合同监督

二、合同监督

永登县工商局通过监督合同的订立和履行、组织开展重合同、守信用活动、推行发放合同示范文本、查处利用合同进行的违法行为、开展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管理、调解合同纠纷等措施,保证企业签订和履行合同的顺利进行,提高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信誉,帮助企业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做到了机构、制度、人员“三落实”,提高企业依法签订履行合同的自觉性,保证合同制度的贯彻落实。累计发展“重合同,守信用”企业39家,其中27家企业被评为全省“重合同,守信用”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