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永登县志
1.19.4.1.5 五、专项资金审计或审计调查

五、专项资金审计或审计调查

专项资金审计或审计调查一般由上级审计机关在年度审计计划内统一下达,县委、县政府等领导部门为特定事项有时也安排县审计局进行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1990年至2006年,永登县审计局根据兰州市审计局和县委、县政府的安排,共开展了75个专项资金审计项目。在组织实施专项资金审计项目中,永登县审计局共查处违规资金1428.59万元,其中挤占挪用专项资金1052.47万元,截留专项资金339.57万元,损失浪费36.5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