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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登县志
1.19.2.1.2 二、落实企业定价权

二、落实企业定价权

1991年9月,进行放开价格试点工作。商业零售单位经营的除国家定价的重要工业品63种、重要农副产品、凭证凭票供应的粮油及其制品45种、实行差率控制的中药材9个种类及兼营的生产资料外,其余价格一律由企业自主定价。1992年4月,推行《企业定价资格认可证》制度,同年9、10月间,落实企业定价权,举办三期物价人员培训班,培训127人。同时检查、纠正部门、行业、企业集团侵权制定价格,强制下属企业执行,剥夺企业定价权的行为。至1992年底,国家定价的生产资料价格约占30%,日用消费品价格不足10%。向县境内全民、集体和私营工商企业颁发《企业定价资格证》343本,至此,企业定价权基本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