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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登县志
1.18.3.2.3 三、货币发行

三、货币发行

1992年6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发行了第四套1元、5角和1角共3种硬币,与市场上流通的同面额纸币等值混合流通。

1992年8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发行了第四套有“无色荧光图纹”和“安全线”的1990版100元和50元券。

1996年4月10日,中国人民银行决定在全国发行1990年版贰元券人民币。

1999年10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开始发行第五套人民币,新版人民币共有100元、50元、20元、10元、5元、1元、5角和1角共8个券种。其中:20元纸币(新券种)、1元硬币、1角硬币于2000年10月16日发行;50元、10元纸币于2001年9月1日发行;5元纸币、5角硬币于2002年11月18日发行; 1元纸币于2004年7月30日发行。至此第四套、第五套人民币混合流通。

中国人民银行永登县支行对上述发行的人民币,按照上级行的要求,做好发行前的宣传、调运等准备工作,及时将发行的新券人民币投放到永登县市场流通。

1998年6月1日,新华社发布公告从1999年1月1日起,第二套人民币共7种版别6种券别停止在市场上流通。1999年12月10日,新华社发布公告,中国人民银行从2000年7月1日起停止第三套人民币10种版别11种券别在市场上流通。

2003年7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决定对第二套人民币5分、2分、1分纸币进行只收不付。对第四套人民币100元、10元纸币进行只收不付。

2004年7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决定对第四套人民币50元、5元纸币进行只收不付。

2004年1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制定《不宜流通人民币挑剔标准》,同时废止1998年起实行的《损伤人民币挑剔标准》和2001年起实行的《七成新纸币的基本标准》。同年2月1日施行了《中国人民银行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办法》,同时废止1955年5月8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残缺人民币兑换办法》

永登县金融机构营业网点遍布全县城乡。该地区的现金一直处于投放状态,投放的主要渠道是工资、津贴和奖金等支出,回笼的主要渠道是商品销售收入和服务业收入等,据对1991—2006年永登地区现金投放与回笼的资料统计,16年间共投放现金70.9亿元,回笼现金18.2亿元,净投放现金52.7亿元,且逐年呈上升趋势。现金投放、回笼详见表28。

1991年—2006年永登地区现金投放与回笼情况统计

表28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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