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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登县志
1.18.3.1.6 六、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永登支公司

六、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永登支公司

1981年4月,人民银行永登县支行分设保险股。12月4日,成立永登县支公司,1982年1月1日,正式挂牌营业。1985年1月27日,人民银行独立办理业务,由市保险公司垂直领导,有工作人员6人,办公地点设在县人民银行内。公司设立业务股、计财股、办公室,设23个基层网点和服务所,有专兼职代办员156人。

1989年10月,中国人民银行保险公司永登县支公司办公楼落成,同年搬入办公楼内。1995年,有正式职工24人,主要开办有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两大类,当年实现保费收入964万元,其中人身保险319万元,财产保险645万元,累计承担304亿元的保险风险。1996年6月,根据国家颁布的《保险法》及上级公司的机构变革,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永登县支公司设为中保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永登县支公司和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永登县支公司。1999年3月,中保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永登县支公司更名为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永登县支公司(简称中国人保)。2003年7月,根据股份制改革的要求,更名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永登支公司,下设综合部、业务部、营销部,下辖10个基层网点。主要办理企业财产保险、家庭财产保险、个体工商户保险、机动车辆保险、货物运输保险、各类责任保险、农业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健康保险。2006年,公司实现保费收入1486万元,承担547亿元的保险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