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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登县志
1.15.1.4.1 一、草原建设

一、草原建设

(一)草原灭鼠

鼠害是导致草场退化的主要因素之一。自1989年以来,全县在二阴山区草原调查草原鼠害。主要害鼠是中华鼢鼠、黑线鼠、黄鼠、高原鼠兔。造成严重危害的面积有130万亩,平均鼠密度达27只/公顷。1991年,建立了鼠害预测预报体系,科学化灭鼠,1995年,在坪城乡完成草原招鹰灭鼠4万亩,预制安放鹰架15处。截至2000年,累计完成鼠灾防治面积75万亩,其中药物防治62万亩,堵洞烟薰等方法防治12万亩,用C型肉毒素防治1万亩。2001年,草原灭鼠10万亩。

(二)草原灭毒草

永登草原上主要毒草有醉马草、狼毒、棘豆。1991年,充分调动各村的放牧人员,坚持常年灭除毒草,清除草原毒草5万亩;自1992年以来,以村为单位,加强草原管理,宣传《草原法》,平均每年完成草原灭毒草2万亩;1999年至2000年,每年完成机械灭毒草、化学清除2万亩,人工挖除毒草12万亩;2001年至2006年,每年完成草原灭毒草8万亩。

(三)饲草种植

1995年,在坪城乡推广复种青绿饲料10.95万亩;1999年,加大草原建设的工作力度,缓解天然草原的放牧压力,退耕还牧、还草、退耕种草8万亩; 2000年,退耕还草3万亩;2001年至2005年,通过《永登县天然草原恢复与建设》项目的实施,扩大饲草种植面积,种草15万亩,其中紫花苜蓿11万亩,多年生黑麦草0.3万亩,红三叶0.1万亩,沙打旺0.1万亩,老芒麦1万亩,荞麦0.5万亩,披碱草0.5万亩,红豆草1万亩,冰草0.5万亩。上川灌区林带建成1万亩紫花苜蓿规模种植工程点,同时在永登高科技示范园区进行了高效牧草籽粒苋、串叶松香草、鲁梅克斯K-1、普那菊苣的引种实验。

(四)依法治草,强化草原监督执法力度

广泛宣传《草原法》,严肃查处开荒种田、毁草挖药的不法行为,1999年至2003年,共查处草原违法涉案8件,其中开垦草原1000公顷,处理违法案件2件,结案2件;乱挖草原3000公顷,处理违法案件5件,结案5件;处理违法收药案件1件,结案1件。对违法者进行了不同程度的行政处罚,做到有法可依,违法必究,有效制止了乱垦、乱挖等一系列破坏草原的违法行为。

(五)项目建设

2001年至2003年,进行了《永登县天然草原恢复与建设》项目的建设,项目在坪城乡中塘村、满塘村、高家湾村、上川镇黄茨滩村、达家梁村、涝池滩村实施。总投资572.9万元,其中中央投资430万元,地方配套17万元,农户自筹125.9万元。建设草原围栏40236亩,建成人工饲草基地15087亩,修建养畜暖棚14012平方米,引进小尾寒羊,舍饲圈养。项目建设对减轻天然草原的放牧压力,恢复天然草原植被,维护草原生态平衡起到,一定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