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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登县志
1.12.3.3.5 五、婚姻家庭

五、婚姻家庭

2000年,人口普查资料显示,全县家庭户为123183户,平均每户3.89人,比1982年平均每户减少1.54人,比1990年平均每户减少0.9人。

1992年,全县总人口为46.1万人,全县申请结婚登记的有3506对,准予登记3193对。1995年,全县总人口为47万人,全县申请结婚登记的有3114对,准予登记的有2834对。2000年,全县总人口为50.1万人,全县申请结婚登记的有2310对,准予登记的有2200对。2004年,全县申请结婚登记的有2380对,准予登记的有2380对。1992年,全县申请离婚的有191对,其中调解和好的有111对,批准离婚的有65对。2000年,全县离婚登记的有250对,其中调解和好的110对,批准离婚的65对。2004年,全县离婚登记的有226对,其中调解和好的65对,批准离婚的有126对。截至2006年,全县有婚登审查小组4个,婚登建档册数119册,全县有红白理事会240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