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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登县志
1.12.3.2.2 二、城乡人口分布

二、城乡人口分布

1991年,全县人口46.12万人,其中城镇居住人口160800人,占全县总人口的34.86%,乡村居住人口300455人,占全县总人口的65.14%;2000年,全县总人口47.8万人,其中城镇居民人口27.37万人,约占全县总人口的55%,乡村居住人口22万人,约占全县总人口的44%;2004年,全县总人口49.5万人,其中城镇居民人口35.8万人,约占全县总人口的72%,乡村居住人口13.6万人,约占全县总人口的27%。2006年,全县总人口50.12万人,其中城镇居民人口39.3万人,约占全县总人口的78%,乡村居住人口10.79万人,约占全县总人口的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