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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登县志
1.12.1.1.3 三、草地

三、草地

全县共有牧草地365448.43公顷,其中天然草地363150.24公顷,主要指天然草本植物为主,未经改良,用于放牧或割草的草地。人工草地2298.19公顷,指人工种植牧草的草地,包括人工培植用于牧业的灌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