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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六十年
1.5.1.3.1 (一)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建立是民族复兴的根本政治前提

(一)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建立是民族复兴的根本政治前提

毛泽东不仅是人民共和国的伟大缔造者,而且是中国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主要奠基人。革命胜利以后,为了使中国从落后的农业国变成先进的工业国,我们究竟应当选择什么道路?毛泽东明确指出:“资本主义道路,也可增产,但时间要长,而且是痛苦的道路。我们不搞资本主义,这是定了的,如果又不搞社会主义,那就要两头落空。”(1)正是在以毛泽东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带领下,中国人民通过实行社会主义工业化与社会主义改造同时并举的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沿着一条有中国特点的道路,胜利地实现了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中国共产党领导了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1953~1956年,新中国用了四年时间,完成了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使中国从新民主主义社会跨入了社会主义社会。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的基本完成,生产资料公有制占主体地位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在中国的确立,是中国进入社会主义或者更确切地说进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主要标志。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全面确立,为巩固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的成果,尤其是为中国进行现代化建设、为中国尔后的一切进步和发展,创造了政治前提和制度基础。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建立,为当代中国一切发展进步奠定了根本政治前提和制度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