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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六十年
1.5.1.2.3 (三)巩固新生人民政权,奠定社会主义基础

(三)巩固新生人民政权,奠定社会主义基础

新中国成立后,新生的人民民主政权面临严峻复杂的政治经济形势:一方面,国民党残敌负隅顽抗,大批土匪特务疯狂破坏,国民经济处于崩溃状态;另一方面,以美国为首的帝国主义企图扼杀新政权,采取政治上不承认、经济上封锁、军事上包围威胁等政策。这决定了新中国成立后要巩固新生的人民政权,就需要彻底地完成新民主主义革命遗留的任务:在政治上建立各级人民政权,建立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在经济上变生产资料私有制为社会主义公有制。

1.通过“三反”和“五反”运动拒腐防变

新中国成立后,国家采取了保护私营工商业合法经营和发展的政策,使私营工商业得到迅速的发展。但在私营企业的发展中,逐渐滋生出大量的社会问题。1951年下半年,在工农业战线开展的增产节约运动中,大量贪污、浪费现象首先被揭发出来。这些贪污、浪费现象又和各级领导机关的官僚主义作风分不开。1951年12月,党中央做出了《关于实行精兵简政、增产节约、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和反对官僚主义的规定》,在全国范围开展“三反”运动。

在“三反”运动中,通过查处一些案件,发现国家机关中贪污分子的违法行为,大多数是和社会上的资产阶级不法分子互相勾结起来进行的。一些不法资本家用“拉出来,打进去”的手法,进行行贿、偷税漏税、盗骗国家财产、偷工减料和盗窃国家经济情报等五毒活动,向党和工人阶级进行疯狂进攻,因此,中国共产党于1952年1月又发出《关于在城市中限期展开大规模的坚决彻底的“五反”斗争的指示》,要求在全国一切城市,首先是大中城市,依靠工人阶级,团结守法的资产阶级及其他市民,向违法的资产阶级开展一次大规模的坚决地彻底地反对“五毒”的斗争,“五反”运动也随即拉开序幕。

总之,新中国成立之初,中国共产党要维护国家的政权稳定,巩固工人阶级的领导地位,就必须打退资产阶级的进攻,确保党和国家的干部能够拒腐防变。因此,开展“三反”、“五反”运动势在必行。

2.通过“土地改革”彻底废除封建剥削制度

土地问题是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核心问题之一,废除封建剥削的土地制度,是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主要任务,也是发动农民参加革命的主要手段。新中国成立后,广大农民迫切需要得到土地,为满足农民土地要求,为国家社会主义工业化开辟道路,解放生产力,必须进行土改。为了巩固政权和迅速恢复国民经济,1950年,中央人民政府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在尚未进行土改的新解放区开展了轰轰烈烈的土地改革运动。

在土地改革中,中国共产党坚决贯彻“依靠贫农、雇农,团结中农,中立富农,有步骤地有分别地消灭封建剥削制度,发展农业生产”的总路线,特别是对富农经济采取了保护的正确策略,加上走群众路线和建立城乡最广泛的反封建统一战线,从而减少了土改的阻力,使土改工作进展顺利。到1953年春,除部分少数民族地区外,全国土改基本完成。3亿多无地或少地农民分得了约7亿亩(约4600多万公顷)土地和大量生产资料,免除了约700亿斤粮食的地租,彻底废除了封建剥削的土地制度。这次土地改革,政治上巩固了工农联盟和人民政权;经济上使得农村经济得到迅速恢复和发展,为国家工业化开辟了道路。

3.通过系列措施为社会主义经济奠定基础

新中国成立后,人民政府首先废除了帝国主义利用不平等条约获得的在中国的经济特权,收回了长期被帝国主义占据的海关,实行对外贸易的管制和对外汇的管理,没收了官僚资本,维护了国家的独立、主权和经济等方面的利益。但是,旧中国因长期的战乱留下来的是一个千疮百孔的烂摊子,面对严峻的经济形势,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有没有能力稳定经济形势,使自己在经济上从而在政治上站稳脚跟,这在当时是比进军和剿匪更加困难的严峻考验。帝国主义曾断言:“中国财政经济困难,共产党是无法克服的。”国内的一些资产阶级也认为共产党是“军事内行,经济外行”。上海的大资本家嘲笑说:“共产党军事一百分,经济打零分。”面对这一形势,毛泽东曾经指出:“我们不但善于破坏一个旧世界,我们还将善于建设一个新世界。”这表达了中国共产党改变中国落后的经济形势的信心和决心。新中国接受这一严峻的历史挑战,为了战胜财政经济上的严重困难,采取了一系列果敢坚定而有效的革命措施。

第一,通过没收官僚资本,建立起社会主义性质的国营经济。新中国建立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后,为了迅速的在经济上站稳脚跟,首先采取了没收官僚资本的政策,并将其转化为社会主义国营经济,这为迅速恢复国民经济,统一财经、稳定物价等措施的实行奠定了基础;同时也为人民政权的巩固打下坚实的物质基础。

第二,稳定物价,打击奸商,使国家经济局面开始好转。打击投机倒把,加强市场管理,稳定市场物价等一素列举措,不但结束了十多年来物价暴涨的局面,稳定了物价,更赢得了人心,使一些对中国共产党持怀疑、观望态度的人对党充满信心,认识到只有中国共产党才能建设好新中国。

第三,统一财政经济,实现财政收支平衡,使国家财政状况开始好转。为使国家收入、支出平衡,中央人民政府决定把全国财政收入的主要部分集中到中央,并由中央掌握物资调动,现金调动由中央人民银行管理。这样就把分散的物力、财力集中起来,由中央统一管理使用,推动了经济的迅速恢复和发展。

第四,合理调整工商业,发展生产,使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得到恢复和发展。在新中国成立初期,允许和保证民族资本主义和农业、手工业者的部分个体经济快速发展,是十分必要的。这对调动民族资本家、农民和手工业者的积极性有着重要的作用,且对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至关重要。因为,此时的私人资本主义经济的性质和官僚资本是完全不同的。

此外,中国共产党为了巩固新生的人民政权,又实行了精简国家机构,整编军队,组织土改后的农民发展生产,对工矿企业实行改革等一系列措施。这一系列措施为安定人民生活,恢复和发展工农业生产创造了有利条件,为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建立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4.通过制定《宪法》巩固革命胜利果实

新中国成立之初,由于不具备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宪法的条件,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是由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体会议代行的,全国政协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的《共同纲领》,则具有临时宪法的作用。到1952年,全国范围的大规模军事行动已经结束,土地改革基本完成,国民经济恢复的任务也顺利实现。在这种形势下,中共中央决定领导人民向社会主义过渡。在决定向社会主义过渡的同时,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制定宪法的问题也纳入中共中央的统筹考虑之中。到1953年,三大改造运动全面开始,中国在经济层面上跳步进入社会主义。相应的,在政治法律层面上,中国共产党则于1954年9月20日将社会主义写入新中国第一部宪法,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这是中国第一部社会主义宪法。它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夕颁布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为基础,又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的发展。该宪法除序言外,分总纲、国家机构、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国旗、国徽、首都,共4章106条。宪法首先确认了工人阶级的领导地位,确认了工农联盟是国家的阶级基础,也就是说肯定了人民在这个国家中的地位。这部宪法以立法的形式固定了中国人民革命的成果和新中国成立五年来的新胜利,反映了中国广大人民建设社会主义的共同愿望。它首先把实现国家在过渡时期总任务的具体步骤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因此,这部宪法既是中国人民近百年来英勇斗争的历史经验和科学总结,又是中国人民为建立社会主义制度和建设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强国而奋斗的纲领。新中国首部宪法的诞生,为中国延续数千年的人治历史画上了句号,标志着中国开始迈入了民主法治国家的行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