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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六十年
1.4.3.2.2 (二)以“执政为民”科学地回答怎样建设党

(二)以“执政为民”科学地回答怎样建设党

党的十六大强调指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关键在坚持与时俱进,核心在坚持党的先进性,本质在坚持执政为民。”因此,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在于坚持执政为民。所谓执政为民,就是要求共产党的治国方略、政治行为一切围绕实现和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来进行,这是执政之基。

1.执政为民是党的为人民服务宗旨与群众工作路线的有机统一

任何政党都是以一定的阶级为基础,在政治上代表着这个阶级(或这个阶级的某个阶层)的利益,为这个阶级的利益服务的。共产党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工人阶级的特性决定了共产党不仅代表全体工人阶级的利益,而且要代表全体劳动人民的利益,这是共产党不同于历史上一切其他阶级政党的最根本特点。忠实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中国共产党与其他一切政党的根本区别。中国共产党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都是为了实现终极价值目标——更好地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中国共产党作为无产阶级的先锋队组织,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那么作为执政党,在其执政时的主要服务对象就是其所代表的广大人民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无产阶级政党的根本宗旨,也是中国共产党人为之奋斗的根本目标。邓小平曾强调指出:“中国共产党员的含义或任务,如果用概括的语言来说,只有两句话: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一切以人民利益作为每一个党员的最高准绳。”因此,中国共产党必须忠实地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根本的政治立场、政治方向问题,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问题,关系到党和社会主义的前途与命运。密切联系群众是党的优良作风和政治优势。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集中起来,坚持下去,是推进党的事业发展的根本工作路线。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指出:“密切联系群众,最重要的是要体察民情,了解民意,集中民智,珍惜民力,诚心实意为群众谋利益。”这是根据党在新的发展阶段的伟大历史任务对全党同志提出的新要求。

综上所述,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对“执政为民”的内容和要求来看,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很好地体现了中国共产党的性质、任务、宗旨和工作路线的有机统一。从党的根本宗旨和根本工作路线有机结合的角度来看,执政为民都深刻体现出中国共产党大公无私、以人民利益为最高利益、以人民满意为最终目的的根本要求。执政为民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宗旨、根本观点和根本工作路线的有机统一。

2.执政为民要求中国共产党要将树立正确执政意识与提高执政能力有机结合

中国共产党来自于人民、植根于人民、服务于人民,因而理所当然地要代表人民利益。中国共产党作为人民的执政党,其全部的历史任务和使命,就是为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而奋斗。因此,作为广大人民利益的代表者,不仅要很好地代表人民利益,关键是还要带领人民、帮助人民实现他们的利益,将代表利益和实现利益有机结合起来。要带领人民最大限度地实现其根本利益,执政党就不仅要坚定正确的利益立场、利益观念,而且要不断提高执政能力、执政水平,以很好地提高执政效率,最大限度地帮助人民实现最根本的利益需求。只有这样,中国共产党的“先进性”才能得到最大限度体现,党才能永葆生机与活力。为此,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程中,要真正体现出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需要从两个方面努力:

第一,我们党作为执政党,要做到利为民所谋,必须把发展作为“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多学富民之术,多想富民之策,多招富民之才,多用富民之人。首先,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目的是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人民利益高于一切,党的理论、路线、纲领、方针、政策和工作必须以符合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最高标准。其次,中国共产党人应当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强化党员的服务意识。党员和党员干部的一切权力来自于人民,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党的干部只是为人民服务的公仆,只是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因此,党员干部必须勤勤恳恳、兢兢业业为人民群众谋利益,各级党的领导干部要不辱使命,不负重托,不负众望,“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切实做到“权大不忘责任重,位高不移公仆心”,自觉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

第二,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是我们党立于不败之地的根本所在。

为什么人的问题是一个根本的问题、原则的问题?为谁执政决定了政党的性质、政权的生机和命运。在执政之前,它是我们革命的根本理念;在执政之后,则是我们执政的根本理念。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胡锦涛指出:“相信谁、依靠谁、为了谁,是否始终站在最广大人民的立场上,是区分唯物史观和唯心史观的分水岭,也是判断马克思主义政党的试金石。”(10)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得到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是我们党的力量源泉和胜利之本。

党的宗旨是一切从人民群众的利益出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各项工作以及党的干部的一切行为都必须代表人民群众的利益,以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归宿;是否代表人民群众的利益,是否体现人民的意志,是判断我们的一切行为正确与否的根本标准。因此,摆正执政党和群众的关系,是党的强大生命力的源泉,是党立于不败之地的根本保证。当前,必须坚决地同党内各种腐败现象,同各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各种特权思想和高高在上的脱离群众的思想作风作坚决的斗争,以确保党和党的干部始终同人民群众保持血肉联系。

总之,从胡锦涛2003年“七一”讲话,到对“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进行的重点论述来看,“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不仅提出了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根本要求,而且指明了实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根本途径。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必须落实到党和国家制定和实施方针政策的工作中去。抓住这个环节落实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坚持用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来衡量我们的一切决策,就能在全局上把握住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胡锦涛的这一论述,不仅为进一步理解“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要求和历史地位奠定了思想基础,而且为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要求打开了思路,指明了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