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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六十年
1.3.3.1.2 (二)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历史性突破

(二)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历史性突破

从1988~1992年的几年时间里,中国改革开放从试点改革进入到治理整顿、维护稳定阶段。改革在这一时期不断向各个领域纵深推进,形成了经济、政治、文化等各领域改革齐头并进的局面。

1.改革开放深入推进——改革开放全面探索

从十二大到十三大,我国经济经历了一个加速发展的时期,整个国民经济上了一个大台阶,形势的主流是好的。改革重点由农村转向城市,改革实践以搞活国有企业为中心环节全面展开。承包制成为国有企业改革的主要形式,同时试点租赁制、股份制等;新工人实行劳动合同制,颁布《企业破产法》,工资、价格、财政、金融、流通体制改革同步推进。城市经济体制改革以搞活国有企业为中心环节全面展开。“围绕搞活企业,加快建立以统一开放、运转有序的竞争性市场体制和以经济手段调节为主的宏观间接管理体制为目的的相关改革。采取‘调、放、管’相结合的方针,理顺比价关系,改革商品和服务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商业经营管理体制,发展非国营流通企业;大幅度缩小指令性计划,改革银行组织体制,实行各种形式的财政包干制,变单一税制为复合税制;对部分城市实行计划单列,减少管理层次,扩大地方自主权”(1)

但是,伴随着国民经济的持续高速增长,也积累了一些问题。由于前期农村改革和城市改革都在各大领域触及了一些利益关系,社会长期发展中积淀的利益平衡点受到一定程度的冲击,原有利益结构和管理机制不可避免地发生改变,新的利益调节机制、新的经济运作机制和新的经济管理机制都尚处于待建时期,难免形成局部性的不可控问题。为了进一步调整和平衡改革开放引发的各方利益不平衡的问题。这一阶段,针对1987年开始抬头的通货膨胀,1988年9月,党的十三届三中全会及时提出了“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全面深化改革”的方针,开始对国民经济发展战略进行重大调整。

2.“南方谈话”和中共十四大——市场经济体制完成初探

以1992年邓小平“南方谈话”和党的十四大为契机,在计划与市场关系问题的认识上有了新的重大突破。1992年10月,党的十四大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标志着中国经济体制改革进入以制度创新为主要内容的新阶段。1993年,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勾画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1997年,中共十五大确立了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实现了思想理论上的一系列新突破,推动改革向纵深发展。

这一时期,改革的一个主要特点是整体推进、重点突破,并在改革中着力实现制度建设和体制创新。整个改革的主要对象依然是国有企业,而国企改革的主要方向是转换经营机制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一批国有大中型企业被改造成国有独资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众多的小型国有企业,通过改组、联合、兼并、租赁、承包经营和股份合作制、出售等形式进行了改革。与此同时,国家加大了调整国有经济布局的力度,使国有资本逐渐集中到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并积极探索国有资产监管体制的改革,以使之与整个国有企业的改革相配套。此外,从1994年开始,财政、税收、金融、外贸、外汇、计划、投资、价格等方面的配套改革相继取得重大突破。同时,积极推进社保制度的改革,确立起了中国现代社会保障体系的基本框架。至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步确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