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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六十年
1.3.1.3.3 (三)中国实现了经济上的初步繁荣

(三)中国实现了经济上的初步繁荣

中国经济在20世纪50年代的最重要事件就是选择了社会主义。通过这一历史性选择,中国共产党创造性地实现了中国历史上最伟大、最深刻的社会变革,开始了在社会主义道路上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伟大征程。历史证明,社会主义道路是引领中国繁荣富强、民族振兴的唯一正确的选择,是一条伟大而光辉的道路。

1.初步确立实现国家工业化的目标

实现国家工业化,使祖国走向繁荣富强是中国人民百年来的夙愿,也是中国共产党为之奋斗的目标和历史任务,新中国的成立,为实现这一目标提供了现实基础。1953~1957年是我国发展国民经济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也是新中国工业化的起点。“一五”计划的顺利实施,为我国社会主义工业化奠定了初步基础,对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是我国进行经济建设的里程碑。

1956年党的“八大”会议和八届二中全会上,周恩来系统阐明了建立独立的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的思想:在我国建立一个独立的基本上完整的工业体系,主要是说,自己能够生产足够的主要的原材料;能够独立的制造机器,不仅能够制造一般的机器,还能够制造重型机器和精密机器,能够制造新式的保卫自己的武器,像国防方面的原子弹、导弹和远程飞机等重要工业基础。建立独立的完整的工业体系成为党和政府领导人民实现工业化的奋斗目标。

我国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基本任务之一,就是集中主要力量进行以苏联帮助建设的156项建设单位为中心的,由限额以上的694个建设单位组成的工业建设,建立我国的社会主义工业化的初步基础。党和政府确定了以优先发展重工业为实现工业化的中心环节,以谋求建立自己的完整的工业体系。“一五”计划根据过渡时期总路线的要求和我国具体实际,制定了一系列工业发展的大政方针。

第一,集中力量优先发展重工业,奠定国家工业化的基础。“一五”计划规定,五年中全国经济建设和文化教育建设的投资总额为766.4亿元,相当于7亿两黄金。在这些总投资中,55.8%用于基本建设投资,全部基本建设投资的58.2%用于工业基本建设,其中又把88.8%用于重工业建设;“一五”计划的指标中,工业总产值年均增产率为14.7%,而重工业产值年均增长率则安排为17.8%,突出了优先发展重工业这个重点。

第二,促使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发展。中共中央于1952年12月22日发出《关于编制一九五三年计划及长期计划纲要的指示》明确指出:“要集中力量保证重工业的建设”,但“决不能理解为可以忽视轻工业的发展、农业和地方工业的发展、贸易合作事业和运输事业的发展及文化教育卫生事业的发展,以至放松这些事业的领导。”(15)根据中央的这一精神要求,我国“一五”计划规定,五年内,向消费工业的投资占工业投资的7.6%,对文化、教育、卫生部门的投资为30.8亿元,占7.2%,对贸易、银行等部门的投资为12.8亿元,占3%。这样的投资,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比较合适,体现了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发展的思想。

第三,积极争取外援。“利用社会主义阵营国家特别是苏联的援助来实现我国的工业化,是制定‘一五’计划的重要思想。‘一五’计划时期,从苏联引进的大型技术项目156项。在执行过程中,又增至166项。除此之外,还从东欧人民民主国家引进技术设备68项。这些援建项目的引进重点是加强重工业建设。同时,援建项目的引进是多层次的。即在引进成套设备的同时,重视技术引进,从苏联和东欧各国引进科技成果,还聘请苏联专家来华工作,派遣人员去苏联、东欧学习。”(16)苏联援助项目对我国国民经济建设,以及工业化基础的形成有着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

在以上基本方针的指导下,“一五”计划取得了经济建设的巨大成就。到1957年底,“一五”计划规定的各项任务胜利实现,许多指标超额完成,我国社会主义工业化的初步基础已经基本上建立起来。一方面,国家投资加上地方和企业自筹资金的投资共达550亿元,施工的工矿建设单位达1万个以上,其中限额以上的有921个。这900多个限额以上的工矿企业单位是我国现代化大工业的第一批骨干,主要产品的生产能力有了很大增长,工业材料和设备的自给率有了很大提高,已经为我国社会主义工业化奠定了基础。

另一方面,在主要生产资料的重工业在全部工业中的比重大幅度上升。1952年这一比重为37.3%,1957年上升到45%,重工业内部得到了均衡发展,重工业提供生产资料特别是机器设备的能力大大加强。

第一个五年计划的超额完成极大地改变了旧中国国民经济的技术面貌和部门结构,使我国工业化的物质技术基础由此得以初步建立。自近代以来,中国的工业化还从没有过这样迅速、集中、全面、系统,在短时间里进行如此门类齐全的工业基础建设,完成了以大工业为基础的国民经济体系的根本性改组。“一五”计划所获得的成就是辉煌的,这是我国历史上空前的壮举。

2.初步确立公有制经济体制

在经历战争蹂躏长达100多年的中国,面对一穷二白的社会现实,公有制经济的确立是国家医治战争创伤,集中微弱经济力量解决现实问题的一个重要经济手段。因此,社会主义公有制的确立既是当时中国现实的需要,也是社会发展的要求。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根本特征是生产资料的公有制和按劳分配,它在整个社会主义历史阶段是相对稳定的。

第一,公有制的确立终结了一盘散沙的经济格局。1956年,随着对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的基本完成,我国的生产资料所有制,由以国营经济即全民所有制经济为领导的五种所有制并存的结构,转变成了社会主义公有制占绝对优势的多种所有制形式并存的结构。社会主义公有制只有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两种形式。同时,在这一时期逐步建立了以计划体制为中心的社会主义经济管理体制,形成了巨额的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资产。在关系到国民经济命脉的领域,国营经济居于支配地位,五年中大批国民经济骨干企业和重点工程的兴建,在短期内形成了中国经济发展的现实物质技术基础。经过三大改造,特别是资本主义工商业和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中国四分五裂的经济格局被打破,形成了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经济体制,社会主义工业已经在国民经济中占了主导地位,确定了我国工业化的社会主义方向。这就为后来的工业化发展选择了正确的道路,并为今天的社会主义建设奠定了基础。

第二,公有制的确立消解了中国各自为政的经济主体。随着公有制经济的确立,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人民逐步对旧社会遗留下来的各种经济主体进行了清理和整顿,并把他们的生产资料都纳入到社会主义经济体系之中进行统一管理。在农村消灭地主和富农阶级,采用的是和平方式,即通过农业合作化的道路消灭的。党和政府根据富农的表现,允许他们分期分批地以不同的身份加入农业合作社。表现好的入社后可以给社员的称号,并允许他们改变成分,称为农民;表现一般的也可以入社称为后补社员,暂不改变成分;不够入社条件的,暂时不许入社,由乡人民委员会交给农业合作社监督生产。对他们的主要生产资料,采用抵交股份基金的政策解决,抵交股份基金的剩余部分,作为多交的股份基金归集体所有。随着富农私有的主要生产资料的解决,富农作为阶级就消灭了。

在城市消灭民族资产阶级,我国采取了国家资本主义的形式,和平赎买的政策。1956年全行业公私合营和实行定息后,民族资产阶级作为阶级就基本消灭了。首先,在全行业公私合营和实行定息后,资本家已经不能使用和处理生产资料,失去了对生产资料的支配权,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权和人事调配权。其次,资本家改变了原来的地位。由于资本家与生产资料的使用相分离,他们不能再以企业主的身份来管理企业。资本家在企业中的职权,只是国家管理下的公务人员的职权。

此外,在全行业公私合营和实行定息后,资本家对生产资料的关系,所处的地位,在社会劳动组织中所起的作用,从而获得利润的方式和多寡,与全行业公私合营以前都根本不同了。因此民族资产阶级作为阶级已经基本消灭。

第三,公有制的确立显现了计划经济手段的调控能力。新中国成立之初,我国经济管理体制在计划方面,实行直接计划与间接计划相结合的计划管理制度。对国营企业和少数生产由国家安排产品的公私合营工业企业实行直接计划,国家下达指令性指标,生产资料由各主管部门按计划供应,享受国家调拨价。产品由商业、物资部门收购或调拨。对一般公私合营、私营企业、手工业等,实行间接计划。对农业,在农业合作化以前实行估算性计划,农业合作化后,主要靠价格、农贷、预购合同以及税收等经济手段调节。但对粮、棉、油等消费资料实行统购统销后,特别是农业合作化后,对这些产品征购、派购任务下达指令性指标。随着对生产资料私有制社会主义改造的基本完成,直接计划的范围不断扩大,指令性计划不断增加,形成了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

新中国逐步形成的经济体制是高度集中的计划体制。总起来看,在当时的具体情况下,这种集中统一的计划经济体制,基本上适应了我国当时经济发展水平低,物资短缺,商品经济不发展,经济结构比较简单,需要集中力量进行重点建设的国情。它的好处是,可以把有限的资金、物力和技术力量集中起来,保证重点建设,解决国民经济发展中的主要矛盾,尽快地奠定社会主义工业化的初步基础。并且,那时候在经济建设中还比较重视运用各种经济政策、经济杠杆和经济合同的作用。在许多方面还没有统得很死,而是统中有活,又统又活,采取多种管理方式。国民经济发展情况比较好,速度也比较快,城乡物资交流也较活跃,市场繁荣,物价稳定,人民比较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