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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六十年
1.3.1.2.3 (三)社会主义是中国国情的必然选择

(三)社会主义是中国国情的必然选择

比较分析世界各个国家的解放和发展历史,可以看到:一个国家、一个民族要选择什么样的社会制度来解放和发展自己,都是与其历史发展走向密切相关的,都有其自身的历史决定性。也就是说,一个国家社会制度和发展道路的选择,受制于其自身经济文化发展的具体情况。

1.社会主义满足了中国文化环境需求

科学社会主义与中国传统文化之间颇多契合与对接,有着同源的价值诉求和趋向。这种契合不仅导致了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而且使社会主义成为中国革命胜利后的唯一发展道路。“理论在一个国家的实现程度,决定于理论满足这个国家需要的程度”(12)。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传入中国后之所以能够迅速得到广泛传播,进而发展成为急风暴雨式的一场革命,就在于中国急需这一理论,在于这一理论贴近中国国情——与中国文化存在天然的对接和契合。这种文化上的深度认同,不仅保证了革命的胜利,而且促进了革命胜利后社会发展道路的选择。

中国传统文化博大精深,源远流长。其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四个方面:其一是对理想社会的执著追求;其二是大一统观念;其三是民本思想;其四是重义轻利。传统文化的这些内容,经过千百年的传承和凝练而逐渐内化为国家的民族心理和民族精神,并在一定程度上左右着社会历史进程和方向。科学社会主义之所以很快就被中国人所接受,主要就在于这一理论与中华民族的文化传统和民族心理有许多共同的地方。马克思主义与中国传统文化的许多契合点使中国人民倍感亲切,于是很快就被中国人民所接受,并转化为巨大的物质力量。

第一,科学社会主义描绘的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与中国传统文化中追求“大同”社会是契合的。中国传统文化执著追求没有差异、没有矛盾的“大同世界”,要求社会取消阶级差别和阶级对立,建立公平、和谐的天下大同的社会。这与共产主义理想有相互适应和相互契合的地方。从《礼记》中对大同社会的描述,到康有为的《大同书》,从中国历代农民战争提出的“均贫富、等贵贱”的追求,到太平天国运动的《天朝田亩制度》,两千多年来,中国人民对大同社会的追求从来没有间断和放弃过。科学社会主义号召人民奋起反抗,砸掉加在人民头上的枷锁,实现劳动人民的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社会财富的社会主义。“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自由发展的条件”(13)。青年毛泽东也曾说过,“大同者,吾人之鹄也”(14)

第二,平均观念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有很大影响。中国是一个传统的农业国,在私有制下,土地兼并是一种不可医治的痼疾,它使劳动者和生产资料处于相分离的状况。广大劳动人民要求得到自己应有的一份土地,于是要求平均地权、平均分配的思想就特别强烈。历史上的平均思想是小农经济“不患寡,而患不均”的平均主义,它和社会主义所提倡的“平等”和“公有”观念有本质区别,但是它却一定程度地契合了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关于消灭阶级剥削、废除私有制的思想。科学主义理论认为无产阶级上升为统治阶级后,必须尽快剥夺剥夺者,尽可能增加社会总量,消灭私有制,施行计划经济和按劳分配,并最终实现各取所需、按需分配的共产主义。正由于这种追求上的契合点存在,社会主义所提倡的消灭私有制,建立社会主义公有制的革命,才能在中国这块小农经济异常强大而商品经济不发达的地方广泛地开展起来,并最终彻底消灭剥削制度。

2.社会主义是中国历史的必然要求

新民主主义革命在全国胜利以后,可供人们选择的道路,实际上只有两条。或者是继续沿着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选择的历史道路前进,实现社会主义。或者是选择资本主义道路,重新沦为帝国主义和买办阶级统治的殖民地。新中国建立之前,中国面临发展道路的选择问题。

1949年3月中国共产党的七届二中全会决议,把中国共产党当时的历史使命和任务确定为:使中国稳步地由农业国转变为工业国,由新民主主义国家转变为社会主义国家。

按照中国共产党关于中国革命实现“两步走”的构想,建国头三年里,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人民集中力量完成民主革命的遗留任务,进一步巩固和稳定政权;并进行新民主主义的建设实践,着力恢复国民经济、争取国家财政状况基本好转的工作,确保稳定和恢复国民经济等方面的努力。

中国要独立、民主和富强,只有实现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的转变,走上社会主义的发展道路。邓小平曾指出:“人们提出这样一个问题,如果中国不搞社会主义,而走资本主义道路,中国人民是不是也能站起来,中国是不是也能翻身?让我们看看历史吧。国民党搞了二十几年,中国还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证明资本主义道路在中国是不能成功的。中国共产党人坚持马克思主义,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同中国实际结合起来的毛泽东思想,走自己的道路,也就是农村包围城市的道路,把中国革命搞成功了。”从中国革命成功的历史经验中,可以分析出这一结论:社会主义是中国人民的必然选择。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中国面临国内经济技术落后和国外资本主义遏制的双重压力。处于国内和国外各种客观问题的挑战,中国的发展道路只能选择社会主义,而不能走资本主义。中国人民走上社会主义道路的历史性选择,用法律的形式载入了我国1954年宪法中。因为20世纪50年代,解放中国的任务已经完成,而发展中国的历史重任不可避免地又落到了中国共产党的肩头。解放中国的目的是要振兴中华,最终是发展中国,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3.社会主义是中国国情的具体要求

从中国革命所处的历史发展来看,其中最主要的是无产阶级的坚强领导和中国所处的国际环境,决定了中国在民主革命胜利后,只能走社会主义的道路,社会主义是中国各族人民在历经一百多年的斗争之后,结合中国具体历史条件而作出的历史性抉择。

第一,从国内的情况来看,新中国成立之初,经历战争蹂躏长达100多年的新中国,面对一穷二白的社会现实,公有制经济的确立是国家医治战争创伤,集中微弱经济力量解决现实问题的一个重要经济手段。在公有制的基础上,伴随着全国财经的统一,土地改革的基本完成和国民经济的恢复,中国已建立起相对强大和迅速发展的社会主义国营经济,党和政府也积累了利用、限制私营工商业以及在农村开展互助合作的经验,具备了向社会主义过渡的一定条件和现实可能,为建立社会主义制度铺设了道路。伴随中国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的发展进程,社会主义因素的经济成分和民主政治,已经初步显现出其与中国历史和现实相适应的极大必然性。

1954年9月15日,刘少奇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的报告》中,对新民主主义进行论述时指出:“我国只有社会主义这条唯一的光明大道可走,而且不能不走,因为这是我国历史发展的必然规律。”之后,中国开始了以三大改造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革命,开始了对民族资本主义、小生产者和地主阶级以及官僚资本进行了社会主义的改造,到1956年底,三大改造胜利完成。中国在经历新民主主义社会充分的发展和物质条件准备的基础上,顺应中国社会现实和社会主义经济成分发展的要求,在没有引起大的社会震动的情况下,顺利实现对农业、 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消灭了几千年来以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基础的阶级剥削制度,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使亿万劳动人民从此结束了被奴役的命运,这是一次历史性的伟大胜利。

第二,从国际环境来看,新中国成立后,长期受到美国等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经济上、外交上和军事上的严密封锁和遏制。中国不但不可能从资本主义大国得到任何援助,而且在经济上长期受到资本主义国家的压制,连普通的贸易和交往都很困难。在这样的情况下,只有社会主义国家和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独立的民族国家同情中国。在资本主义压制和孤立的国际困境中,只有苏联能够援助中国。要突破资本主义国家的封锁、孤立和包围,中国必须实现自我发展和强大,才能实现与资本主义国家的抗衡和斗争,因此,中国只能选择社会主义道路,在社会主义国家的支持和帮助下,自力更生,艰苦奋斗,最终实现以强大的中国去赢取世界各国仰慕的目光。

4.新民主主义经济孕育了社会主义

民主革命胜利后,中华人民共和国得以诞生。新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入新民主主义社会。新民主主义革命过程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新民主主义政治、经济和文化,都是由工人阶级领导的,因而都具有社会主义因素。政治上,无产阶级已经实现了当家做主的愿望;经济上,新民主主义国家经济成分中主要包括社会主义经济、民族资本主义经济和劳动者个体经济三种基本经济形式,在这种经济体系中,既有社会主义因素,又有非社会主义因素,社会主义因素已经占据主导地位,但非社会主义因素占据很大比重,社会主义因素和非社会主义因素彼此斗争着。在这样的历史关头,社会主义因素和非社会主义因素斗争的结果,中国不是要变成资本主义国家,就是要变成社会主义国家。但是,在社会主义经济成分已经占据主导地位的情况下,非社会主义经济成分的消亡就成为历史的必然。占据主导地位的社会主义经济决定了中国必须走上社会主义道路。1952年9月24日,毛泽东在中共中央书记处会议上提出,我们要在“十年到十五年基本上完成社会主义,不是十年以后才过渡到社会主义”。

在社会主义经济成分与非社会主义经济成分之间的斗争中,非社会主义经济成分一旦接受社会主义革命,就可能从社会历史中退出和消亡。因此,新中国成立后的最初三年,在着重完成民主革命遗留历史任务的同时,社会主义革命任务实际上也逐步展开了。

首先,随着民主革命遗留的任务彻底完成以后,国内的阶级关系和主要矛盾发生了深刻的变化。1952年6月,在“三反”、“五反”运动行将结束、全国范围内土地改革基本完成之际,毛泽东指出:“在打倒地主阶级和官僚资产阶级以后,中国内部的主要矛盾即是工人阶级与民族资产阶级的矛盾,故不应再将民族资产阶级列为中间阶级”。这说明,中国向社会主义过渡的基本历史条件已经具备了,中国的新民主主义社会向社会主义社会过渡已经成为必然。

其次,随着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初步发展,中国社会的经济成分发生了重要变化。这集中地表现在公私比例的变化上。以公有制经济为例,1949年到1992年,国营经济从33.9%上升到50%,私营经济从62.7%下降到42%。这种变化,用周恩来的话说就是“社会主义成分的比重一天一天增加,国营经济的领导地位一天一天加强”。从1953年开始,随着没收官僚资本工作的完成和工业建设的初步展开,中国已经有了比较强大的社会主义性质的国营经济。与私营工业相比,国营工业规模大,技术设备先进,不仅有轻工业,而且有重工业。在劳动生产率方面,国营企业也优于私营企业。从1953年开始的第一个五年计划规定的大型工业建设项目,基本上是由国营经济来承担的。这就是说,工业建设的发展,首先就意味着社会主义性质的国营经济的发展和它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比重的增加。从这个角度说,中国的经济领域不仅孕育了社会主义的因子,而且已经将社会主义成分发展壮大成为中国的支柱产业。在这样的历史条件下,中国选择从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就成为必然。